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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招录脱贫户子女担任法院书记员

来源:东楚晚报 作者:  时间:2021-02-22 17:29

    

记者昨获悉,省法院、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日前联合发文明确,从2021年起连续2年,我省法院在核定的雇员制书记员用人额度范围内,面向湖北籍脱贫户子女,招录不超过200人到指定高职院校接受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教育,毕业后经考核合格,定向分配到法院担任雇员制书记员。

方案明确,湖北籍脱贫户子女中具有高中阶段(含职高、中专、技校等同等学历)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身体健康,政审合格,可作为培养对象。省法院负责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联合培养和定向招聘等相关措施,并会同省教育厅、省扶贫办、指定高职院校及各市州法院、扶贫办,做好学员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在培养方式上,省法院会同省教育厅,依托指定高职院校单独组织考试,按“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采取定向单独招生录取模式。录取后,在指定高职院校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形式进行培养,学制三年,实行“2+1”培养模式,即在校学习两年,基层法院实习一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定向培养对象毕业后,经考核合格,原则上安排到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所属市、州基层法院从事雇员制书记员工作,并与用人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对考核特别优秀的定向培养对象,可优先安排到高、中级法院从事雇员制书记员工作。( 阮瑞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