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湖北省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合理便利须知》日前公布,旨在保障残疾考生平等参加普通高考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位残疾考生都能在公平、公正、便利的环境中参加考试。
此次政策明确了申请对象,即已报名参加当年高考,且持有第二代及以上残疾人证(残疾人证须在有效期内)考生,可按照规定程序与要求申请考试合理便利。
在合理便利形式上,涵盖了多方面内容,包括提供盲文纸质试卷、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优先进入考点考场、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协助等。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不同残疾情况,还给予适当延长考试时间的便利,如使用盲文纸质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考试时间可延长50%,其他书写困难考生可延长30%。
申请程序方面,考生需在高考体检结束后,4月10日前向报考点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受理审核后,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确认和综合评估,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复核,最终由省教育考试院形成告知书送达考生。
此外,政策还强调了注意事项,要求申请材料需审核盖章,考生信息必须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才能享受相应便利。符合听力免考条件的考生,外语科目成绩将按特定公式计算。这一系列举措充分体现了湖北省对残疾考生的关怀与支持,为残疾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实现大学梦想提供了有力保障,助力他们在高考的舞台上绽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