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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优化营商环境再升级 47大“招式”,招招降成本

来源:黄石市教育局 作者:  时间:2023-02-24 18:25

    

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就是稳预期、稳信心。

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各类优质资源要素的强磁场。在激烈的区域竞争中,哪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企业投资就往哪里走,哪个地方的发展就会更有质量、更有活力。

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湖北再出台47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通过更大力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物流成本、税费成本、融资成本、用能成本、用工成本,更大力度优化法治环境,更大力度改进作风强化服务保障等八个方面,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更大力度降低各项成本

不动产登记、开办企业等高频办理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岗位。

去年,团风县试行“首席服务官”制度,遴选专业人员担任“首席服务官”,打破行政职级,授予岗位相应的审批权,以最大限度压缩审批过程中层层汇报请示、逐级领导签发等传统流程。从受理到发证,“首席服务官”全程服务、一人通办。

类似的“首席服务”,将在湖北大力推广。《若干措施》提出,大力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针对高频办理事项,推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遴选一批业务骨干担任“首席服务员”,打破行政职级,授予岗位相应审批权,实现跨部门“一人受理、全程服务”。

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14条举措。我省将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公司,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免证明”将在更多领域应用。电子证照证明、批文等在市场主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逐步拓展至纳税缴费、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等涉企服务场景。

降低物流成本,我省再出“真金白银”。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

降低税费成本,我省着力打好“组合拳”。《若干措施》提出,打造涉企保证金最优省份。不规范、不合理、可收可不收、收取比例过高的涉企保证金事项,将依法依规取消、降低收取标准,实现涉企保证金事项“应减尽减”“可减必减”。

融资成本也将得到进一步降低。我省将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鼓励银行为个体工商户在同一银行开立的首个(或指定一个)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实行不低于5折优惠,免收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同时,鼓励担保公司和合作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符合条件的“见保即贷”。

用工成本方面,我省将继续强化创业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达到15%的(职工超过100人的占比达到8%的),可申请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符合相应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更大力度优化法治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持续推进、久久为功。

《若干措施》提出7条举措,更大力度优化法治环境。

大力推进规范柔性执法。我省将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深入开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一刀切”“运动式”执法。

持续开展“三乱”整治行动,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广运用湖北省检律衔接平台,为律师代理涉市场主体案件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优化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等电子化服务,实现律师服务平台、在线服务平台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50%、40%以上,在线庭审方式常态化运行,电子送达率达到70%以上。

我省还将探索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针对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形,探索建立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政府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

“欢迎各位观察员多多发现问题,提供案例,不吝真知灼见!”当前,我省在社会各界聘请一批营商环境“观察员”,对全省营商环境进行常态化社会监督。

《若干措施》提出,以更大力度改进作风强化服务保障。

营商环境怎么样,市场主体有真切体会。去年以来,大冶通过开展亲商政企“午茶会”活动,解决一批困扰企业发展的“烦心事”,在频繁互动中,形成政企共谋、共建。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各地通过设立“企业家日”“营商环境日”等方式,对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予以通报表扬,营造宣传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企业家、关爱企业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广政企“早餐会”“午茶会”,积极收集、回应、反馈企业诉求。

我省还将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将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纳入各地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重要内容。(廖志慧、刘天纵、胡兴)

我省公布2022年

营商环境综合考核评价结果

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通报了全省17个市州、99个县(市、区)、19个国家级开发区2022年度营商环境综合考核评价结果。

市州评价排名标杆城市

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十堰市、黄石市

评价排名前30位的县(市、区)

汉阳区、武昌区、夷陵区、江岸区、硚口区、枝江市、江汉区、大冶市、洪山区、孝南区、宜都市、丹江口市、郧阳区、茅箭区、赤壁市、青山区、当阳市、团风县、蔡甸区、谷城县、江夏区、竹山县、阳新县、松滋市、铁山区、汉南区、麻城市、蕲春县、老河口市、猇亭区

评价排名前6位的国家级开发区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

评价进位最多的10个县(市、区)

团风县、老河口市、公安县、松滋市、谷城县、黄梅县、武穴市、蕲春县、洪湖市、丹江口市(廖志慧、刘天纵)

优化营商环境“47条”

更大力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大力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

● 大力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

● 深化“一业一证”改革,2023年将改革行业拓展至25个

● 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歇业期限届满前,市场主体可随时恢复经营

● 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

● 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 扩大“免证明”应用领域

● 推动不动产登记“票税(费)分离”“证缴分离”、可视化查询等改革

● 持续规范中介服务,大力整治“红顶中介”

● 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探索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和跨行政区划履行改革试点

● 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实现“能修尽修”“应修必修”

● 完成10个以上“一企一档”建设主题

● 全面推行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启动省级惠企政策免审即享平台建设,推动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

● 便利企业变更注销,实现简易注销“一次不用跑”

更大力度降低税费成本

● 打好减费降税“组合拳”

● 打造涉企保证金最优省份

● 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

● 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

更大力度降低用能成本

● 落实用水用气报装“零收费”

●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支持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用电单元统一打包参与市场化交易

● 推广水电气联动包装。通过一个“入口”、一张“表单”完成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网络通讯的报装申请,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同踏勘、一并接入”

● 大力推进转供电改革,常态化核查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公示情况

更大力度优化法治环境

● 大力推行规范柔性执法。持续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少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

● 持续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

● 完善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机制

● 探索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推广至行政执法领域

● 进一步推进落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 完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机制。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从源头防范形成“三角债”

● 探索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

更大力度降低物流成本

● 免收、规范部分物流收费。符合条件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再优惠。取消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府定价,将其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作为子项,该子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原收费标准

● 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加快构建以水路、铁路为主体的大容量、集约化绿色低碳经济的货运网络体系

● 探索开展科研物资跨境自由流动。探索制定跨境科研物资正面清单

● 拓展单一窗口平台“通关+物流”“外贸+金融”功能

● 优化高新技术货物口岸查验模式

更大力度降低融资成本

● 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带动作用

● 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 提高单笔信用担保业务比重

● 建立完善金融综合服务中心。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开展服务中心常态化驻点服务

● 大力推广金融链长制。鼓励各地聚焦自身重点产业链进行“整链授信”

更大力度降低用工成本

● 延续实施1%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 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原则上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给予补贴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十类城乡劳动者,在省内依法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 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等“10+N”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000场以上

更大力度改进作风强化服务保障

● 拓宽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渠道

● 继续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

● 鼓励各地通过设立“企业家日”“营商环境日”等方式,对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予以通报表扬,营造宣传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企业家、关爱企业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 推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以控制成本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