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鄂东职教集团,各中小学,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念改革开放 40 周年,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弘扬新时代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充分展现现代师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营造积极健康、清新高雅、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黄石市“美好新时代·同声唱经典”合唱比赛及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美好新时代·同声唱经典
二、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高校工委、市教育局、市文新广局、团市委、市文联、市文明办、黄石日报传媒集团、市广播电视台、湖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湖北理工学院党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音乐家协会、市群艺馆、市合唱学会
三、 参赛对象
全市大、中、小学校师生(含中职学校)
四、 参赛形式
各县(市)区在组织县(市)区级比赛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队伍代表本单位参加市级决赛,其中决赛队伍原则上组成方式为:大冶市和阳新县推荐小学、初中、高中各 2 支队伍,中职队伍不限;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发区推荐小学、初中各 2 支队伍;铁山区推荐小学 2 支队伍、初中 1 支队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选派 1 支队伍;在黄高校和鄂东职教集团所属学校各选派 1 支队伍。根据各地各校比赛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五、 决赛分组
(一) 小学组
(二) 初中组
(三) 高中、中职组
(四) 高校组
六、 奖项设置
1.设置优秀组织奖。
2.设置各组别团体奖: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队伍不足的按实际调整)。
七、 比赛及展演安排
(一)时间:12 月 19 日—22 日(以后期电话通知为准)
(二)地点:各学校。
(三)评选方式:评委到学校现场评判和工作人员现场录制视频回市教育局集中评判相集合。
(四)展演安排:根据决赛情况,选择部分优秀节目进行展演,展演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 参赛规则
(一)每支参赛队伍合唱人数 20~80 人(混声合唱、男生合唱、女声合唱均可),参加合唱的应全部是该校在校学生,可以配1名指挥和1名钢琴伴奏(指挥和伴奏可以是本校学生,也可以是本校教师,不得请外援)。
(二)每支队伍须演唱 2 首歌曲,必须从下发的指定乐曲中选择。
(三)要求精神面貌良好,唱出气势,准确把握作品内涵,艺术手段有所创新,表演形式以合唱为主体,可以有简单的动作和造型变化,不提倡大变动。
(四)全部以现场钢琴伴奏演唱,不得用伴奏带或乐队,更不允许用前期录音。
(五)各参赛队伍服装、化妆和造型简洁大方得体,与所选作品相适应。
九、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营造氛围。各地各校要积极宣传此次活动,让更多同学参与到大合唱活动中去,做到“班班唱、人人唱”。
(二)精心组织、展示风采。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美好新时代·同声唱经典”合唱比赛初赛组织和决赛参赛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曲目选择(务必根据队伍实际情况选择适合合唱的曲目)、排练安排、指导邀请、学生组织各项工作,展示各地各校风采。
(三)紧扣主题、创新载体。各地各校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载体,组织编排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又能弘扬主旋律的合唱节目参与比赛,立足于提高广大同学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引导学生树立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追求。
附件:1.黄石市“美好新时代·同声唱经典”合唱比赛决赛评分标准
2.黄石市“美好新时代·同声唱经典”合唱比赛决赛报名表
2018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 1:
黄石市 “ 美好新时代 · 同声唱经典 ” 合唱比赛决赛评分标准
演唱曲目评分标准(满分 10 分)
1.歌曲内容积极进步、颂党爱国、奋发图强。(0.5 分)
2.演唱歌曲完整流畅、整齐、音色统一。(1 分)
3.准确把握音准节奏、咬字准确、吐字清晰。(1 分)
4.合唱声部间声音清晰、和谐、形式多样。(1 分)
5.演唱感情到位,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意境。(2 分)
6.演唱形式、表演形式有创意,有艺术美感。(2 分)
7.指挥手势准确、仪表得体、表现和感染力强。(1 分)
8.参赛人数达到比赛要求,队形编排整齐。(0.5 分)
9.参赛演员服装统一、美观,精神风貌好。(1 分)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