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鄂东职教集团,各直属学校: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鄂安办函〔201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开展全面摸排,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各学校要严格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安委〔2016〕7号),全面摸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相关安全风险。凡有涉及《目录》所列危化品的学校,都要在“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步信息系统”注册、录入相关信息。
2、健全管理机制,确保信息数据安全准确无遗漏。一是要健全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确保隐患排查准确、更新及时、无遗漏;二是要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录入信息数据安全。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录入、管理登录账号和安全,相关信息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三是要健全危化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逐级分层责任到人。
3、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各学校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于4月30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安排专人,迅速组织辖区内的中小学开展相关摸排、信息录入等工作,并指导、督促各校按要求完成任务。
4、材料报送。各学校要填写《危化品风险分步信息系统责任人表》(附件2),并将以上工作完成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辖区内中小学报表及总结,于5月6日前上报市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鄂东职教集团、各直属学校直接报送。所有材料纸质档一份盖公章,电子档传至1098552843@qq.com。
联系人:程梦琪,13581296670,0714-6350272。工作群QQ:239741610。
附件1: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危化品风险分步信息系统责任人表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