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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教育局 作者:  时间:2019-12-31 08:07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一、强化纪律规矩,恪守“十二个严禁”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有关通知通报要求,强化自我约束,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遵守“十二个严禁”:

1.严禁搞“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各种“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2.严禁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3.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4.严禁通过“精致走账”、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或在隐蔽场所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5.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或发放购物卡(券)、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和收受各类礼品礼金(含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6.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7.严禁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

8.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借车辆等;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0.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11.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

12.严禁组织参与“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二、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纠正“四风”,切实增强抓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及时通过传达学习、谈话提醒、廉政提醒等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明规矩;要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日常监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四风”方面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紧盯节日期间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责任等工作,集中整治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2018年11月,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落实上述文件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重申各项纪律要求,引导教育系统教职工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凡是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经查实,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影响恶劣的案件,还要对相关领导严肃问责。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快查严处,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6357542;

举报邮箱:xfb6357542@163.com。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