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一、明确纪律规矩,坚决做到“十一个严禁”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湖北省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坚决做到“十一个严禁”:
1.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或发放购物卡(券)、烟酒、粽子等节日礼品和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2.严禁以拉动消费之名滥发津补贴和福利;
3.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
4.严禁违规吃喝、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借用车辆;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
8.严禁搞“文山会海”增加基层负担;
9.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个人和家属旅行史及身体状况或编造、传播不实疫情防控信息等;
10.严禁组织和参与大型群众性聚集活动;
11.严禁组织参与“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二、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通过传达学习、谈话提醒、廉政提醒等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明规矩。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抗疫斗争中“四个有的”进行对照检查,紧盯春季开学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将全市初、高中学校毕业年级春季开学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正风肃纪
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坚持纠“四风”与春季开学工作结合起来,重申各项纪律要求,切实为学校“减负”。要坚持节日值守及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严格人员外出报告制度,引导教育系统教职工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推进春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凡是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影响恶劣的案件,还要对相关领导严肃问责。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6353749,6357542;
举报邮箱:xfb6357542@163.com。
市教育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