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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若干措施

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  时间:2021-04-06 16:45

    

为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聚焦服务效能提升

(一)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审批事项全面进驻市民之家,“一窗”受理。及时完善、调整30个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中职毕业证书证明、普通话测试等服务事项,要件齐备,即时办理。将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审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等服务事项中的6项需申请者提供的证明事项调整为书面承诺或部门核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二)改革职称评审。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进一步修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职称评审标准,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倾向。同时,在职称评审中,加大向农村及特殊群体教师的倾斜力度。

二、聚焦服务项目升级

(三)强化入学保障。持续推进普通高中阳光招生,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完善学区划分形式与管理机制,强化对随迁子女、残障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就学保障,根据《黄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统筹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探索延伸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将托管服务时间对接至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日下午下班时间。

(四)提升教师素质。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探索多渠道引进教育高层次人才,注重补齐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师。推进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建好“两站双基地”,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学位提升计划,鼓励支持黄石本地高校优秀师范生留黄任教。

(五)培养技能人才。推动普职融通,深化现代学徒制改革,深入推动1+X证书制度试点。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结合本地企业用人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和专业招生规模,加大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力度。引进一批中高职院校落户黄石。

(六)加大学位供给。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普通高中攻坚项目建设,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七)服务就业创业。推进“新黄石人计划”,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留黄就业创业。会同人社、公安等部门落实省教育厅、人社厅、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全流程“不见面”办理的相关政策,确保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三、聚焦服务环境优化

(八)强化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大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目标考核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考核。全面推行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落实教职工信用档案制度,严厉打击公办学校教师有偿家教和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授课的行为,不断净化教育生态。

(九)畅通交流渠道。利用“黄石市教育局”、“黄石教育网”等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教育政策、收费项目、招生入学、各类考试、评先选优、招考招聘等信息,扩大知晓率。设置服务热线电话(0714-6357542)和局长信箱(“黄石教育网”在线答疑栏目),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复办理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