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部分教师及社会人员办理补表、补证和教师资格证信息变更事项,现将办理相关事项所需材料清单及工作时间告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
(一)受理时间:每周二和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地点:市教育局大楼教师发展中心认证部(805室)。
(三)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2份;
申请表照片框插入一寸白底彩色电子照片打印。所有信息与教师资格证信息必须保持一致。“承诺人”签名处需要本人签字,其他信息均为电脑输入打印,非手工填写。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办理情况
工作时间受理后,可当日办结补表。
办理完成后,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由认定机构留存,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二、教师资格证补证
(一)受理时间:每周二和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地点:市教育局大楼教师发展中心认证部(805室)。
(三)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请用铅笔在照片背面写清申请人姓名并装袋提交。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2份;
申请表中照片框处插入一寸白底彩色电子照片打印。所有信息与教师资格证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申请事由”选择“证书遗失需补发”。除“申请人签名”处需要本人签字,其他信息均为电脑输入打印,非手工填写。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
此表复印件由申请人在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取得,该部门须写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办理情况
当年3月2日至8月1日受理材料,当年12月31日后可领取证书;
当年8月2日至次年3月1日受理材料,次年7月31日后可领取证书。
办理完成后,1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留存,1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变更
(一)受理时间:每周二和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地点:市教育局大楼教师发展中心认证部(805室)。
(三)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请用铅笔在照片背面写清申请人姓名并装袋提交。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认定)》2份;
备案表照片框插入一寸白底彩色电子照片打印(若无变更前照片,第一处照片框可留空)。所有信息与教师资格证信息必须保持一致。除“持证人签字”处需要本人签字,其他信息均为电脑输入打印,非手工填写。
3.公安机关证明材料1份;
持证人如需变更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信息,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
此表复印件由申请人在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取得,该部门须写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办理情况
工作时间受理后,可当日办结线下变更。
当年3月2日至8月1日受理材料,当年12月31日后可办结线上变更;
当年8月2日至次年3月1日受理材料,次年7月31日后可办结线上变更。
办理完成后,1份《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认定)》由认定机构留存,1份《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认定)》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咨询电话:0714-6350836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3.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