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情况
黄石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之一,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纳入市教育局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还有:黄石市学生资助中心、黄石市教育局基建管理办公室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人员情况
市教育局核定编制数为40人,其中: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8人,工勤编制3人;市学生资助中心事业编制4人,市教育局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5人。根据2014年9月工资表测算,共有在职工作人员37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28人。
(三)部门职责
1.市教育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2)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与方案;会同市财政局编制全市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按有关规定管理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促检查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地方课程教材;负责组织选定中等和初等学校教材。
(5)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
(6)统筹协调管理市属高等学校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工作;组织指导该类教育教学改革及评估工作。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8)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及其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承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会同上级招生部门管理全市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自学考试工作;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指导大中专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0)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变更的审核或申报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
(11)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申报以及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12)指导、协调全市中小学校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以及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及财务核算工作;指导有关教育学会、研究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 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 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 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试工作。
(14)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黄石市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及时收集和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信息,拟提出资助名额和资金分配方案等。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受资助学生档案和贫困学生信息库。
(2)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彩票公益金)金监督、管理和发放等工作。
(3)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3. 市教育局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中小学校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中小学校基本建设规范;
(2)参与研究制定我市中小学校园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3)参与我市中小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和投资的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对中小学基建的招投标、政府采购、设计、造价、监理、质量、进度、安全、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指导、评估和检查工作;
(5)参与对全市中小学教学用房安全情况的检查以及学校危房改造督促工作;
(6)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收支预算安排
1.基本支出预算安排
2015年拟预算基本支出552.3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60.27万元,具体项目为:基本工资65.46万元,津补贴147.30万元,奖金(13月)5.13万元,医疗保险30.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5.86万元,具体项目为:一般公用经费15.54万元,公务接待0.56万元,公务用车15.75万元,其他交通费0.56万元,职工福利5.22万元,工会经费3.23万元,其他费用3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6.22万元,具体项目为:离休人员39.9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万元),退休人员150.1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0.85万元),住房公积金26.09万元;
2.项目支出
2015年预算4项教育事业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94万元, 具体项目为:收费成本20万元,督导经费10万元,教师节经费10万元,专项经费5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