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黄石教育局官方网站!

黄石市教育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黄石教育局 作者:  时间:2022-09-30 17:25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其他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评级结果应用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附件(公开的决算表格)

黄石市教育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1.市教育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2)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与方案;会同市财政局编制全市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按有关规定管理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促检查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地方课程教材;负责组织选定中等和初等学校教材。

    (5)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

    (6)统筹协调管理市属高等学校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工作;组织指导该类教育教学改革及评估工作。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8)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及其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承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会同上级招生部门管理全市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自学考试工作;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指导大中专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0)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变更的审核或申报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

    (11)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申报以及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12)指导、协调全市中小学校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以及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及财务核算工作;指导有关教育学会、研究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 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 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 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试工作。

    (14)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黄石市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及时收集和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信息,拟提出资助名额和资金分配方案等。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受资助学生档案和贫困学生信息库。

    (2)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彩票公益金)金监督、管理和发放等工作。

    (3)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3. 市教育局基建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中小学校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中小学校基本建设规范;

    (2)参与研究制定我市中小学校园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3)参与我市中小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和投资的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对中小学基建的招投标、政府采购、设计、造价、监理、质量、进度、安全、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指导、评估和检查工作;

    (5)参与对全市中小学教学用房安全情况的检查以及学校危房改造督促工作;

    (6)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各直属学校主要负责高中教育,黄石市特殊教育学校主要负责特殊教育。

    5.黄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主要负责全市学前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的教师培训、常规教学指导的教学科研以及课题研究,主要职责是开展“四大研究”,即教育宏观决策研究、教学研究、教育理论研究、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做好“两项服务”,即为教育行政决策和学校管理提供咨询服务,为提高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成人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加强教育科研规划与管理。其目标是:努力使我院成为黄石市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中心、教育教学的咨询服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和教育科研规划管理中心,成为市教育行政决策部门的“参谋部”,创建全国一流的地方教育科研机构。

    6.黄石市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能为:(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有关教育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研究制定我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和办法并监督执行。(2)负责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试组织及相关录取工作。(3)负责全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试组织工作。(4)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及毕业证办理工作。(5)负责全市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试组织工作。(6)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及全省英语口语考试等教育类非学历等级证书考试组织工作。(7)负责全市初中升高中统一考试组织、阅卷、录取以及中专录取审批工作。

    7.黄石市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市教育系统信息技术教育发展的规划、推广及政务信息化的具体事务;统筹全市宽带教育网的实施、管理、使用和维护;负责全市校园网、局域网、多媒体电教室等建设标准的制定、方案审核和技术指导;采集全市教育信息资源,建立教育资源库等。负责全市信息技术教育教研、教育技术教研、电教教研、教育技术装备及管理。负责中小学教学仪器、电教设备的配备及学生操作实验的考核。

    二、机构设置

    黄石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纳入市教育局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还有所属非独算事业单位:黄石市学生资助中心、黄石市教育局基建管理办公室(已撤销)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市教育局负责批复决算的单位有:黄石一中、黄石二中、黄石三中、黄石四中(已撤销)、黄石五中、黄石六中、黄石七中、黄石市有色一中、黄石市特殊教育学校、黄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黄石市教育考试院、黄石市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黄石市校舍安全与后勤保障办公室等十三个直属学校及单位。

    三、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决算数41443.16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40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0年支出决算数39793.2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44.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决算收入41443.16万元,同比上年39793.2万元,增加了1649.96万元,属于正常增长,主要为每年人员经费逐年微调增长。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决算总支出41443.16万元,同比上年41113.46万元,增长1649.96万元,主要原因为目前财政决算收支平衡,财政人员支出每年逐步微调增加

项目支出7998.44万元,同比上年的7354.76万元,增加643.68万元。主要原因是黄石教育规划调整,各校都在逐步完善单位设施设备配套建设。

年末结转和结余99.06万元,同比上年1507.44万元,下降140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决算以支定收,99.06万元均为2020年结转结余至2021年的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4407.57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344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81.33万元项目支出6626.24元。年末结转结余91.48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决算数34407.57万元,比年初预算33449.04万元,多执行958.5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执行率较高的原因是年中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做了预算调整,追加了部分单位的项目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440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81.33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4349.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8.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6万元、资本性支出117.82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全年三公经费6.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1万元,公务接待费4.18万元,较去年的8.04万元减少了1.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均有所下降。

    1、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0万元,年初预算73万元。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持平。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人数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2.31万元,同比上年决算数2.92万元,下降了0.61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运行管理,降低了公务用车成本。

3、公务接待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数4.18万元,同比上年决算数5.12万元,减少了0.94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减少了接待人次。教育系统全年公务接待计31批次,接待328人次。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仅市教育局机关有机关运行经费,其余二级单位均为事业单位经费,无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104.41万元,其中:办公费0.48万元、咨询费0.26万元、水电费2.24万元、邮电费0.54万元、物业管理费0.13万元、维修(护)费8.15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劳务费26.07万元、工会经费9.78万元、福利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万元、其他交通费20.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73万元。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104.76万元减少0.35万元,降低0.33%。机关运行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支出管理,努力节约日常开支,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教育系统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9.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7.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5.5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1.3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6.51万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支出1149.35万元,占85.68%。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12月31日,单位使用公务车辆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年末房屋价值56263.75万元,年末车辆价值260.36万元。

(十)、其他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无其他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34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7分,评价等级为,基本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绩效评级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项目绩效运行情况,在预算执行中,对个别指标绩效值进行了预算调减或调整,在后期编制下年度预算时更加深入细致,尽量缩小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之间的差异。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申报工作,针对各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便于操作执行的指标;二是加强基础数据收集统计工作,达到通过绩效考核促进单位绩效目标完成的目的。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因公出国(境)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六)政府采购支出:指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附件(公开的决算表格)


附件2:2021年黄石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市教育局).pdf
黄石市教育局(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