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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8-02-07 15:05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服务我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发展战略,依据《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黄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要求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教育事业呈现出结构优化、质量提升、规范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的各项目标任务。
  1.坚持均衡协调,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学前教育快速普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47%,比“十一五”末提高41.31%,新建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146所,新增学位约4万个,等级以上幼儿园占80%,创建市级示范园44所,省级示范园8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8%,完成了164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5个县(市)区高质量通过义务教育区域基本均衡评估,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获评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比“十一五”末提高8%,普通高中布局不断优化,省市级示范高中比例占70%。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组建鄂东职业教育集团,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2所、省级重点中职学校3所,建设省级以上重点专业23个、实训基地7个、专业实习场(所)186处,通过订单培养、委托培养、合作办学等方式向企业输送毕业生24273名,培训员工49988人次,成为我市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人力资源。高等教育提档升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8.47%,比“十一五”末提高24.86%,湖北师范学院升格为湖北师范大学,实现省属师范大学零的突破,黄石理工学院更名为湖北理工学院并成为省属院校,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成功改制并迁址重建,黄石职业学院更名为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2.坚持服务民生,教育公平迈出新步伐。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累计投入19.3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30万㎡,添置设施设备20多万台(套),建成标准化农村学校食堂50个,教师周转房297套,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农村教学点数字化教育资源全覆盖。教育资助体系更加完善,累计发放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各类学生资助金113万人次,共计13.04亿元。招生入学更加规范,义务教育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在流入地入学;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计划、批次、志愿、分数,在统一的招生平台录取,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公平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建立义务教育防流控辍考核机制,建成100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从严治理教育乱收费、乱招生等违规行为,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3.坚持内涵发展,教育质量实现新提升。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课外、进网络、进评价体系,创建德育品牌学校15所,校园文化特色学校20所,市教育局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广泛开展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中小学生体育竞赛等,创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35所,足球特色学校100所。坚持开展“大家唱大家跳”、“高雅艺术进校园”、“青春黄石”等艺术教育活动,评选优秀校园艺术团队20个。科学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面落实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等课程。2015年,全市高考本科上线率达到4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投入达到新水平。政府为主的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形成,2011-2015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支出达到120.4亿元,同比增长52.2%;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达到31亿元,同比增长44%;财政性资金占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达到80%。义务教育全免学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高校债务2.1亿元、高中(含中职)债务3.5亿元。强化教育经费管理,完善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学校国有资产、财务收支、基建、采购等内控制度,定期组织内部审计和预算绩效评价。
  5.坚持教者从优,教师队伍获得新发展。新入职教师质量整体提升,全市共招录新教师2228人,其中新机制教师1570人,免费师范生124人。教师培训形成特色,坚持开展教育大讲坛、“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通识性考试、微作业设计等教学竞赛;组建教育讲师团,成立25个名师工作室,持续开展“传帮带百校行”活动。教师交流不断深入,全市先后派出167名城区教师赴农村学校支教,选派22名教师赴西藏、新疆地区支教,义务教育教师县域内交流达到3140人,占义务教育教师总数的10.05%。强化师德管理,全员签订师德承诺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征集评选出“十大美语”、“十大禁语”,涌现出欧平琴、朱幼芳、黄立军等先进师德典型。全市有全国师德标兵1名,享受国务院、省政府津贴专家8名,湖北名师、特级教师55名,省、市级突出贡献专家32人,黄石名师96名,省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806人,中小学教师中获得正高级职称7人。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农村骨干教师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教师收入水平逐步提高。
  “十二五”时期黄石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使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二)形势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发展战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黄石教育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为黄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民生保障。
  1.主动担当服务城市转型升级的新使命。“十三五”是我市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开拓期,鄂东区域性中心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战略节点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成,将全面提升城市区域性中心功能。迫切需要发挥教育在思想价值引领、文化传承、人才聚集、科技创新等方面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紧密结合黄石发展空间和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将我市科教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和发展优势,支撑黄石及周边地区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努力打造区域性教育中心。
  2.主动适应人口资源变化发展的新趋势。随着国家人口政策调整和新型城镇化推进,“十三五”我市教育人口的布局和结构将产生重大影响,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快速增长,高中阶段学龄人口平稳增长,高等教育学龄人口小幅下降,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迫切需要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育之间以及教育与人口之间的发展,加快学龄人口集聚区基础教育资源建设配置与布局优化,促进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协调融通发展,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终身教育体系。
  3.主动顺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教育的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高质量、个性化的特点。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迫切需要破解体制机制的制约,激发多元办学活力,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完善学生资助帮扶机制,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为不同人群公平地接受高质量教育,实现个性化发展创造条件,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成果的获得感。
  4.主动融入信息技术革命的新浪潮。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互联网+”深刻影响着教育资源的配置和整合,放大了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为实现教育公平与卓越创造了有利条件。迫切需要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以新的理念、新的策略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全面深度融合,改革传统教育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建立覆盖城乡的智慧学习平台,构建区域性教育信息化资源开发应用中心。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黄石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比例偏低,义务教育“大班额”、“大校额”现象有加剧趋势,城乡、校际之间差距仍然存在;人才培养模式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面临诸多困难,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贡献力不强,高等教育的服务力和创新力有待提升;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名优特教师和高水平学科领军人才较为匮乏,职业院校“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偏低;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偏低或未建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仍是短板;民办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民办学校办学整体水平不高;教育治理体系不完善,学校自主办学、自我管理能力不强,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和评价不充分,教育资源与社会资源相互开放、共建共享程度不够。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保障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文化引领。
  (二)发展目标总体目标:
  到“十三五”末,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鄂东教育中心和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市行列。具体目标: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小于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小于0.5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达到98%以上,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残障学生的教育和康复服务得到充分保障,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学前、高中阶段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育人质量显著提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每个学生掌握两项运动技能、一项艺术特长;职业教育学生技能大赛获奖率、技能等级证书获得率明显提高;全市18周岁适龄人口升入高等学校的比例达到60%以上;中职技能型人才和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规模和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教育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生均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和教育装备达到国家标准;全面建成“三通两平台”,数字化校园普及率达到70%以上,师生信息化终端设备全面普及,建成智慧学习平台;教师队伍数量充足、学历达标、结构优化,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0%以上,专任教师参加培训率、参与课题研究率均达到100%;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升。全市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2年以上;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模达到5.3万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达到4.8万人;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人次达到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1.2倍;大中专毕业生在黄就业人数明显增加,大学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大学生创业人数占在校大学生比例达到2%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融入社会实践、融入文化育人、融入制度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系统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国情教育、历史教育特别是革命史教育,深入开展“五好小公民”等系列教育活动,让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等核心素养的要求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推进“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丰富班团队活动、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加强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良好校风、班风、学风的形成。加强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各环节,加大对考试违纪、论文抄袭、学历学位造假等失信违约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创建一批诚信学校。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网站。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强体育教育,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实施体育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创建计划,切实提高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质量。规范学校体育竞赛管理,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落实中小学健康体检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信息档案,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推进健康学校创建。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建立科学有效的学校传染病防控体系。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在中小学校试点建设一批标准化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室。加强艺术教育,完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机制,实施戏曲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提高艺术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实施黄石市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广泛开展经典诵读、汉字听写大会、古诗文背诵大会等活动。
  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在小学开设职业认知课程,初中开设职业实践课程,普通高中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大学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鼓励大学生跨校组建创新创业团队。丰富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定期举办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职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设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等扶持政策,引导支持本地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黄就业创业。加强劳动教育,在地方和校本课程中开设家政、园艺等实践课程,开展校内劳动,组织校外劳动,鼓励家务劳动。组织学生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俭学和研学旅行等实践活动,建立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记录档案,把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内容,创建一批青少年校外实践活动示范基地。
  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在大中小学全面开设法治教育课程,推动青少年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课件大赛、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大学生法治文化节等活动。推进教育普法网络建设,加强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雷电、防震、防恐、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课程,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强化毒品预防教育,惩治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
  培养学生生态文明意识。围绕“五城同创”目标,在中小学校开设生态环境教育课程,引导学生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严格执行学校建设规范,强化绿色节能环保要求,鼓励学校在建设改造中优先采用新能源、新技术,加强学校节能运行管理和监督评价,推进学校节能减排工作,创建一批绿色学校、“两型”学校。

 

 

  
  (二)提供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优化学前教育布局,新建小区达到1500户以上必须同步规划、建设幼儿园,并交付当地教育部门管理。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乡镇及以下农村以政府投入举办公办幼儿园为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补贴运转经费、派驻公办教师、免费培训教师等方式,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强化学前教育管理。坚持“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落实幼儿园年检及公示制度。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加强校车、门卫和园内安全管理。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设立学前教育市级专项资金,科学核定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
  提高学前教育保教水平。坚持以游戏为基本形式,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学科化”倾向。执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建立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幼儿师资、保育员培养培训体系。科学有序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和办园水平评估。到2017年,各级各类幼儿园玩教具配备全部达到省定标准。

 

 

  (三)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

  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规划,完成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市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随迁子女与同城学生享受平等待遇。
  优化义务教育资源布局。统筹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增学位9万个,着力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按规范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建设任务,规模达到3000户以上的新建小区须同步规划、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有序推进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布局调整,办好必要的教学点。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执行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落实课程标准,着力推进人本化高效课堂创建活动,建立发展性的健康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计划,完善同步教研、共享资源、捆绑考核机制,建立城乡学校互助共进新格局。鼓励优质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四)促进高中教育优质化多样化发展

  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发挥黄石二中、大冶一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高中创建省、市省级示范高中,促进普通高中全面提质。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实施普通高中攻坚计划,推进普通高中校舍、理化生实验室、学科功能室、图书馆、阅览室、体育运动场地、数字化校园等基础设施全面达标升级,建设一批人文和科技创新实验室。
  提高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水平。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支持学校建设特色学科、特色课程和特色校园文化,加强高中与初中、中职、高等学校的衔接,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和贯通途径,建成10所能主动适应黄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的特色高中学校。
  深化普通高中教学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加强选修课和综合实践活动课修习。推进分层走班教学,改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人生发展导师制度。完善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制度,改革教学评价方式。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

 

  (五)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实行中职学校注册入学制度,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实现普职大体相当、协调发展。深化职业教育布局调整,推进鄂东职教集团改革发展,支持大冶市、阳新县各重点建设1所县级职教中心,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整合技工教育资源,建设黄石技师学院。支持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创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逐步扩大五年制高职教育培养规模,支持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与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理工学院开展专升本衔接。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的主阵地作用,按照“政府统筹、集中安排、渠道不变、各计其功”的原则,由职业院校统筹实施各类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支持阳新县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
  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激励政策和落实国家财税政策的具体措施,完善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制度、职业院校师生实践实习制度、企业技术技能人才从教制度。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改革,探索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度,推进校企协同育人。从2017年秋季,每年“冠名班”、“订单班”培养规模达到30个班、1000人。统筹规划中职学校专业建设,按照“一校一品”的思路打造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在全市形成对接产业、优势互补、差异化发展的专业布局。围绕“4个千亿、2个500亿、4个200亿”产业目标,每年重点建设3个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材、纺织服装等密切相关的专业和实训基地。
  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完善职业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职业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建设市级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和资源库,支持职业院校开发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仿真实训基地、网络教室、远程教育培训中心、多媒体应用中心等数字化场所和设施。创新职业院校教师引进机制,到2020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60%以上。推进产业文化进教育、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完善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制度,开展“黄石技能名师”、“黄石工匠”、“技术能手”评比表彰,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为服务“黄石制造”、“黄石创造”培养大批具有现代职业理念和良好职业操守的高素质人才。

 

  (六)打造区域性高等教育中心

  加快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步伐。完善省市共建机制,支持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理工学院建设省属一流的高水平地方性应用型大学,支持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建设省内一流民办高校,推动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建设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来黄石创建研究院、实验室和孵化基地。推动大冶市筹建大冶市开放大学。支持地方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构建与黄石地方产业链、创新链紧密对接的学科专业体系,建设一批以校企合作为基础,集人才培养、继续教育、科研创新、科技服务于一体的的优势特色学科(群)。
  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实施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深化学分制改革,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模式和方式,加强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各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实践应用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积极探索适应拔尖人才、技能人才、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模式和管理模式。健全教学评价、激励和约束机制,把教学作为考核学校和教师的首要内容,引导高校教师坚持以生为本,科研带动教学,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
  提升自主创新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加强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引导高校主动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提升高校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努力在重点领域攻克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产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成果。推进校企联盟行动计划,支持高校与地方政府、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共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和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平台,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七)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健全民办教育管理体制。探索建立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分类管理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支持体系。设立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土地划拨等方式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支持力度,提高扶持效益。支持民办学校品牌化、连锁化和集团化发展。积极引进办学实力强、教育质量好、品牌效益高的民办教育机构来黄投资办学。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完善民办教育机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定期年检和公示制度。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建设,发挥民办教育行业党委的作用,强化行业自治自律。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
  (八)促进特殊学生群体更好发展

  努力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合适的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完善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制度,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教职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系统,提高特教毕业生自理自立、融入社会的能力。完善3所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服务功能,建成集教育、康复、就业指导为一体的鄂东区域性特殊教育服务中心。
  关爱留守儿童。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家庭、学校、政府尽职尽责,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健全留守儿童信息库,重点加强对无人监管和双亲在外留守儿童提供关心、照顾和救助,防止留守儿童辍学。支持各县(市)区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建设。加强对留守儿童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教育培训。引导社会各界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参与关爱行动。
  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实施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阳新县继续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学生)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落实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国家高等教育奖助学金政策,支持高校提供更多公益助学岗位,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和催还贷工作。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攻坚计划。

 

 

  (九)提供灵活便利的终身教育服务

   健全继续教育体系。建立跨部门的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研究建立各类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和转化的“学分银行”,推进不同类型继续教育间的学分转换工作。完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定期更新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将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状况作为各类证书定期注册的重要条件,把参与继续教育的学习经历和成果与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相衔接。支持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学历继续教育,推进高校网络教育和远程开放教育改革发展,建设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网络和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职业院校为进城定居农民工、现代职业农民、现代产业工人和退役军人提供个性化技能培训。
  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广泛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学校、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基本形成多模式、广覆盖的学习型城市整体架构,打造学习型品牌组织。坚持政府统筹,创造条件向社会公众有序开放学校的教育资源。大力推动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档案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与开放,丰富全社会教育资源。建立社区教育运行机制,成立“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办好黄石市老年大学,鼓励各县(市)区依托现有资源探索建设老年大学或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中心。
  (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建立与鄂东区域性现代化教育中心相适应的教育对外开放机制,推进毗邻城市组团合作发展,探索跨江、跨省教育合作新模式。充分发挥黄石市海外留学人员联谊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留学回国人员回黄投资创业搭建平台。吸引国内外知名教育家、企业家来黄讲学、办学,建设多层次、高水平的教育合作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组织各类教育机构派出校长、骨干教师到国内外相关部门做访问学者或学习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对外开展国际交流。引导高中阶段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探索建设1—2所国际高中。支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交流、课程研发、专业共建、人才联合培养等项目。


  四、保障举措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政府统筹、教育管理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各县(市)区政府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统筹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依法明确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展教育的职责,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确保教育责任履行到位。创新政府教育管理和服务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标准、规划、拨款、信息服务、政策指导等方式,拓宽家长、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教育管理、评价和服务的渠道,完善多元参与、平等协商、合作共治机制,减少行政干预,精简各类检查评估。依法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提高黄石教育电子政务平台的管理和应用水平。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依法确立和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逐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坚持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健全校务委员会、教职工大会和家长委员会等制度,全面推行校务公开,推进学校内部精细化管理。推动公办学校办学机制改革。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继续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扩大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范围和规模,推动在黄高校、教育科研机构、社会机构参与和支持学校发展。
  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加强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教育执行之间的统筹协调,提高教育督导机构在本级政府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职能。逐步建立以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为主导,评估对象、第三方评价机构、家长和社会协同参与的现代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制定完善区域和学校教育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区域和学校教育现代化水平专项督导评估,强化各级政府在推进教育现代化中的责任。建立教育督导问责制和结果公示公告制度,构建教育督导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创建2-3个全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示范县(市)区。
  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面推行学区制,建立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考试范围,提高中考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建立统一划线、计划分配、自主推荐、特长生选拔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机制。成立黄石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完善形成性评价机制,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方式,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强化考试安全制度与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标准化考场建设,构建政府统筹、部门协作、招考分离、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运行机制,建立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和监督查处制度。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加强教育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制定和修改黄石市地方性教育规范性文件,完善招生考试、师生权益维护、学校管理、教学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公开等工作程序,坚持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事后备案制度。开展教育规范性文件清理,定期向社会公布“立改废”的情况。加强政务平台建设,提高文件信息化管理水平。
  完善重大教育决策制度。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学会组织和科研队伍建设,建设具有黄石特色的新型教育智库。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探索建立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加强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执法,促进教育管理由内部行政管理为主向内部行政管理与外部行政执法、依法监督相结合转变。强化行政程序规范,依法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教师申诉、学生申诉、信访等途径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纠纷。充分发挥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构建依法治校制度体系,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和未成年学生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学校、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加大依法治校能力培训,加强法治教师培养培训。深化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把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作为政府、社会评价学校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增强学校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提高教育投入水平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将教育作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在预算超收收入分配以及决算中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教育投入增幅高于地方生产总值增幅。稳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建立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建立各级政府教育投入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各阶段教育成本的承担主体。学前教育采取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家庭合理负担的方式;义务教育采取政府投入的方式;普通高中采取政府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方式;中等职业教育采取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的方式;高等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
  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严格预算管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保障基本公用支出,合理安排项目支出。建立教育经费管理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和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健全绩效评价配套制度,逐步实现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

  (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系列活动,在实践中提升教师道德素质,树立一批先进师德典型。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监督考评机制,将考评结果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优表彰、提拔任用、绩效奖惩等相结合。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有效治理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创新教师职业素质培养方式。加强国家、省、市、县、校五级师训平台管理,实施“教师全员周期培训工程”,分层次、分学科、全方位开展每五年一轮的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教师发展引领工程”,引导教师主动规划自我专业发展。建立教师专业成长共同体机制,开展跨校联盟、联片教研。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重视团干及少先队辅导员培养。创新教学比武活动形式,搭建教学技能、教研创新、名师论坛、才艺展示的常态化舞台,助推每一个教师走专业成长之路。
  加强高端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东楚英才”计划,实施“黄石名师”工程,在人才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抓好湖北名师、特级教师、黄石名师、正高级职称教师和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培养对象等名师队伍建设,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教育专家群体。将高校“楚天学者”等高层次人才、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名师(学术学科带头人)等到边远薄弱单位、基层艰苦一线干事创业的岗位纳入“特设岗位”管理。建立高水平名师工作室,定期组织名师送教下乡,选派优秀教师援藏援疆,发挥名师引领作用。
  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实行“一师一号”的动态性管理与培养制度,建立区域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加快建立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任期制,推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管理。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高级岗位和特设岗位的比例,单独设置乡村教师高级职称序列,探索能上能下的教师岗位聘任制度。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职工编制管理,合理调配各级各类学校师资数量和结构。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从2017年起,教师参加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省市名师评选,需有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五)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加快建设教育信息化环境。推进“三通”(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机构普及高速互联的基础网络和信息化终端设施,完成中小学数字化校园、智慧校园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服务。建设市、县(市)区、校三级共建、共享、共管的黄石教育云服务平台,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信息化学习环境。
  完善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融合国家和省级教育公益性资源,接入企业竞争提供的特色优质资源及服务,汇聚学校、师生自主开发的优质资源,建设具有黄石地方特色的教育资源平台。推进“名师课堂”“专递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建设和应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建立黄石教育大数据中心,加大移动智能终端教育APP应用开发,为各级各类教育管理机构提供教育决策、业务管理、监管检测、评估评价和公共服务等管理应用服务,为中小学提供日常管理、课程教学、学习资源、测验评估、教师发展等信息化管理服务,为家长和社会公众提供在线办事、信息查询等公众信息服务。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广泛开展基于“智慧校园”的信息化应用,鼓励学校、师生应用各类信息技术、设备和工具,构建适应信息时代特点的新型教学环境,创新教法、学法和教学组织模式,推进线上学习、泛在学习等,探索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新教育模式。强化教育信息化对“教改”、“课改”的服务与支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解决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教学和管理模式的变革。
  提升师生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强信息技术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制定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标准和评价标准,开展多层次、多方位教育信息化培训。完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体系和评价体系,开展学生信息技术创新实践活动,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到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能力显著提升,学生基本形成利用信息技术学习的良好习惯,运用信息技术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提高。

  (六)提高学校安全和后勤管理水平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牢固树立“安全隐患就是责任事故”的意识,构建以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安全隐患排查标准为依据、以信息化管理系统为平台、以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与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并网衔接为核心的校园安全隐患动态实时管理治理体系。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提升事故应急协调处置能力。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保人员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校园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17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达标,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范体系,建立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机制。
  提升后勤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学校后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后勤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放心食堂、放心超市、文明宿舍、绿色生态校园创建活动,努力打造规范后勤、满意后勤、平安后勤、廉洁后勤。实施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完善食堂经营成本核算和审计监督机制,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达到B级食堂标准,50%以上达到A级食堂标准。规范校园超市经营管理,推广连锁经营模式。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完善直饮水、浴室等配套设施。农村学校旱厕改造率达到100%。
  (七)构建协同育人机制

  健全面向社会开放办学机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面向社会开放办学,加强学校与行政事业单位、行业企业、军队、社会团体、社区、家庭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全面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支持学校有序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向社区居民有序开放体育文化设施。
  构建社会支持教育体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开展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综合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涉校涉教违法犯罪行为,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促进企业社会履行教育责任,积极参与办学和育人活动,为学生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提供条件和便利。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明确家庭教育责任,强化家庭教育,引导父母做好学生第一任老师,促进青少年人格、心理健康成长。办好家长学校,组建由教育管理工作者、教师、家长代表组成的家庭教育讲师团,广泛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建立家庭教育社区支持网络,开展家庭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建立乡镇、街道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庭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新格局。

  (八)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压实“两个责任”。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组织监督责任制,构建机构健全、责任明晰、协调推进的党建工作格局。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建立城乡中小学党组织互联互帮机制,促进共同发展。成立中共黄石市高校工作委员会,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保证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健康发展,为教育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主动构筑抵御各类非法渗透的防线。
  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教师的“双培养”机制。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推行党务公开,加强学校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学代会等群团组织工作,以党群共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建引领、先锋校园”系列活动,深入推进“三进、三访、三评”活动,持之以恒抓好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以优良的政风行风促校风带学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规划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作为维护人民利益和促进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健全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保证规划落实的工作合力。严格教育发展问责制,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发布制度,主动向同级人大报告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接受政协、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加强评估监测
  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黄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要结合年度计划的制定,把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制度,教育督导和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
  (三)营造舆论环境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和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广泛宣传教育政策,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教育、重视教育、支持教育,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