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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  时间:2018-03-09 17:0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了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推进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建立了以市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市教育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分工合作的责任体系。积极组织无纸化学法平台的学习,参加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邀请学者、法律顾问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增强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提高了自觉运用法律实施行政管理能力和执法技能,为在工作实践中规范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将2017年作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年”,积极开展“党建引领、先锋校园”系列活动,7月19日至21日,分级分类在市委党校举办黄石市中小学名师、名校长专业成长高级研修班、市直属学校(单位)基层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学员600人次。10月30日,组成各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负责人参加的教育考察团,赴北京、河北开展为期5天的考察活动。重点学习了党性教育、纪律规矩、法治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廉政风险防控、基层党务工作规范、舆情应对等内容,深化了全市教育系统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压实了学校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法治教育,筑牢法治根基

1.完成了新编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材进一、二、七、八年级课堂工作。组织全市“学宪法讲宪法”中小学生演讲比赛,来自全市7个县(市)区及各直属学校的32名中小学生参加比赛,共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组别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还评选出优秀奖26名。利用主题班会、讲座、宣传栏、手抄报、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班级QQ群微信群等形式,并认真组织国家安全教育月、廉政宣教月等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以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为核心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法治教育,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共举办法治辅导讲座5663场,上交通安全常识课880余场次,布置事故图片展30余场次,开展应急演练3850场次,发放《告家长书》32万余份等等。

2.11月份,联合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的实施意见》,精选8名检察官,针对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等不同学段,针对学生、家长不同群体,精心准备8节精品课程,在全市通过同步直播、录播收看等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市共有15.05万中小学、职业学校的学生通过学校的多媒体报告厅、班班通教室同步参与课程学习,1.2万名学生家长通过家庭电脑或移动终端同步参与课程学习。5万多名学生、家长通过班会、家长会、信息平台等采用在线或下载课程非同步参与课程学习。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教

1.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市信用办的各项要求做好教育系统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每周五“双公示”和《湖北省信用信息目录》的整理上报工作。按要求完成大数据局相关平台的数据录入和完善工作。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做好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做好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开展了市教育局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把诚实守信作为干部从政的基本要求。制定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将“没有诚信承诺书、有不良诚信记录、信用信息不符合要求”作为风险点进行防控,并将投标人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在黄石教育网“信用建设”栏目中进行公示。

3.将诚信教育作为教师师德师风、学生法治教育的重点。在中考招生考试过程中,学校签订规范招生考试行为承诺书,监考教师签订认真履责承诺书,阅卷教师签订规范诚信保密承诺书;将在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晋级等活动和工作中,破坏公正,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作为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事项;将签订《诚信承诺书》作为学生高考报名的前置条件,实现高考考生《诚信承诺书》全覆盖。

四、加强依法治校,营造诚实守信氛围

1.大力推进“黄石市法治学校”达标单位创建工作。与市委法治办 市综治办、市普法办等3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联合开展了“黄石市法治学校”达标单位考核评估工作,将评选为“黄石市法治学校”达标单位作为必备条件,纳入市级综合治理“优秀”单位、星级学校、文明学校、示范学校、年度量质化考核等创建考核评估体系。达标单位一年一创建,两年一复核。目前,我市共有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1家,市级法治学校达标单位18家,还有5所学校申报了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现处于评审阶段。今年9月底,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对34所申报“黄石市法治学校”的学校进行了评估检查,将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创建程序进行后续评审工作。

2.制定了《关于建立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选聘方式、选聘条件、选聘程序、保障机制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目前,全市976所中小学校聘请法律顾问131人次,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注重发挥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在学校法治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全市976所中小学校共聘请法治副校长(辅导员)488人次,实现了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覆盖。

3.加强学校章程制定的指导工作。制定了《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中小学校注重章程在学校的“宪法”作用,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督促指导直属学校完成章程的制定,同时,在全市中小学全面开展章程制定工作。

4.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联合市委法治办等7部门制定《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与校外实践教育活动基地相结合,拓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空间。将基地的管理、使用工作列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有一定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