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教育局法治建设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着力提升教育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以高质量法治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加快建成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黄石实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1.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能力。
2.完善法治建设领导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议事领导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研究部署本地、本校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对法治建设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的作用。
3.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领导班子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和领导干部本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加强法治机构和法治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法治部门牵头、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4.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学习。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依据《湖北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清单》,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充分利用“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和假期集中培训,提升学习科学性、针对性,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5.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抓好教育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围绕预防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内容,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宣传栏等方式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教育文化氛围。
6.强化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思政课教师主力军作用,对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开展一次轮训。认真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用与管理办法》,强化法治副校长聘用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方面作用,每名法治副校长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法治教育任务。
三、规范推进依法行政
7.提高行政服务质效。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深入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强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信用承诺制度建设,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应用,不断优化教育营商环境。
8.规范教育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9.落实教育政务公开。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为重点,狠抓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公开环节,积极有效做好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情况。各地各校要落实好收费、入学等重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10.加强学校制度建设。依法修订学校章程,以建立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有效保护师生合法权益为重点,依规依章完善学校各类管理制度,并适时修订、及时备案。确保各项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理。
11.规范学校权力运行。全面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作用,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渠道,通过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吸纳家长代表参与学校治理,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确保学校依法办学。
12.完善师生权益纠纷处理机制。坚持把法治作为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基本方式,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的配备和管理,建立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妥善、便捷地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完善教师学生权利救济制度,督促各校设立教师申诉或者调解委员会,完善学生申诉机制。与公检法等部门加强合作,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健全未成年学生保护机制,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