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滨临长江,长江自北向东流过市境,全长76.87公里。市境内由富水水系、大冶湖水系、保安湖水系及若干干流、支流和258个大小湖泊组成本地区水系。总承雨面积2469.76平方公里。水库266座,总库容25.05亿立方米。
本来拥有这些得天独厚的资源是一件美好的事情,然而,由于一些人安全意识薄弱,我市因野泳溺水身亡的惨剧每年都在发生,而且以青少年居多。
每年重复发生类似的惨剧的原因,主要是缺乏游泳安全宣传教育、公共游泳馆、游泳池稀缺。因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游泳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和游泳馆(池)要在关键时间节点开设游泳课堂,向学生及市民普及游泳、施救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讲解野泳的危害,社会、家庭及媒体要积极行动,参与其中,从源头堵住野泳溺水悲剧的发生。
2、增加投资建设游泳馆(池)。通过向上争取、公益性募集、财政拨付、市民捐助等途径筹集资金,建设和管理公益性的游泳馆(池),发动游泳协会等社团组织、游泳爱好者和志愿者参与管理和服务等形式,尽可能降低日常运行费用,让市民和游泳爱好者有地方去,经济实惠的门票买得起,满足市民纳凉和锻炼身体的需求,从而使游泳这项运动的安全有切实的保障。
关于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琼代表:
今年全市“两会”期间,您提出“关于科学防范、禁止野泳和大力增加游泳馆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学生防溺水督导检查工作,市文旅局及市体育中心积极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见附件。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上沟通联系,争取更多部门和全社会的支持,呼吁社会各界参与,共同构建学生防溺水安全网。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黄石市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情况
黄石市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决策下,黄石市不断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安全防范和监管措施,切实维护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黄石市湖塘港库众多,每年夏季,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暑假期间更是学生溺亡事故高发时段,我市每年青少年儿童非正常死亡人数中有近30%是溺水身亡。我市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地在长江水域、湖泊、河流、山塘、鱼虾池,主要原因是游泳、失足落水、抓鱼捕虾溺水、农村化粪池溺水以及自杀等。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大青少年学生居家学习,学校及家庭监管力度减弱,防溺水工作压力和风险陡增,防范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形势严峻、责任重大。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教育缺失,安全监管不力
溺水事故大多发生在学生失去学校和老师监管,进入家庭监管的时间段内。家长过于依赖学校,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责任心不强,特别是农村家庭,监护人忙于生计,老人带孩子的现象极为普遍,对孩子疏于管教。
(二)社会监管缺失,防范意识薄弱
乡镇政府主体责任不明确,统筹发挥各职能部门和村、社区作用不明显,没有形成防溺水工作合力;重点水域日常监管不够,危险水域防范措施和设施缺乏;社会群众的防溺水责任意识差,遇到学生在危险水域游泳或在水边玩耍,很少有人主动劝导和制止。
(三)活动场所缺失,逃生技能不足
由于中小学生课外活动场所建设滞后,学生放学放假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特别是正规游泳场所,导致选择结伴戏水的可能性增大。加上学生缺乏游泳技能,缺乏在紧急情况下自救及施救的能力和素质。
(四)宣传发动不够,教育氛围不浓
社会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多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普及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的力度不够,防溺水社会宣传氛围不浓厚,没有真正把学生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措施、监护人依法应承担的监护责任和义务等宣传到村组社区、到企业、到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我市主要防范措施
(一)全面加强防溺水工作组织领导
黄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由教育、公安、水利等多家市直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部门共同组成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共同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6月10日,我市召开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夏季防溺水安全巡查的通知》,对防溺水工作进行部署。7月3日,召开全市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会议,对防溺水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后下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黄石市加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电〔2020〕3号),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社区)和各相关部门防溺水工作职责。
(二)深入开展防溺水教育活动
市教育局始终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从4月份开始,市教育局召开多次会议,传达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启动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全市各中小学校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召开主题班会、手抄报、宣传橱窗设计等方式,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上门家访、电话、手机短信、QQ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做到“点对点”提醒,落实家校对接,密切家校联系,切实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防止发生溺水事故。今年以来,全市学校共计举办专题教育讲座280多场次、组织学生上防溺水安全教育课5000多节、发放致家长一封信30万余份、制作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300余条、黑板报3000多期,警示教育宣传展牌450余块,组织教师开展留守儿童安全家访1万多人次,班主任编发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短信、信息6000余条。
(三)认真开展防溺水隐患排查
每年从4月份开始,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力量定期对校园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各农村中小学在校园周边湖塘等水域设立了防溺水警示标志、安排人员定期巡查,确保学生安全。同时,市级层面成立3个督查组,从7月份开展,集中开展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目前已经开展督查3次,发现隐患21个,下发通报3期。各地各校在加强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充分利用短信、《告家长书》、微信群、QQ群等,对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的责任。部分县(市)区通过电视台、公交车载电视、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全社会宣传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常识,不断提高社会关注度和群众参与度。乡(镇)、街道(社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河流、湖泊、水库、排水港、塘堰和长江沿线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在水塘边设立防护栏,并合力开展了水域巡查。
四、下一步打算
(一)开展防溺水安全再教育
一是强化对学生的再教育。二是强化对家长的再宣传。及时向家长通报近期发生的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QQ)群等平台组织广大师生和家长观看《湖北省中小学暑期安全教育宣传片》,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全市各大媒体加强防溺水公益宣传片制作力度,刊登或者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四是联合文旅、体育等相关部门在全市游泳经营场所开展游泳安全宣讲活动,向学生及市民普及游泳安全知识。
(二)增加投资建设游泳馆(池)
“十三五”以来我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建成了大冶体育公园、黄石奥体中心等一批拥有先进游泳馆的公共体育场馆,且我市公共体育场馆均实行免费低收费开放,票价低于市场价。市民还可通过“去运动”APP预约黄石奥体中心游泳馆、黄石体育馆游泳馆免费名额。社会游泳场地方面,配备游泳池(馆)的健身场所、小区配套游泳池(馆)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全市具备“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资质的体育场所已达23家,有效缓解了市民游泳健身场地不足的问题。下一步,市文旅局将借助“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充分调研各县(市)区基本情况,利用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加大公共体育场馆项目储备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建设包括游泳场地在内的公共体育场馆,以更好满足市民游泳健身需求。此外,市文旅局拟从2020年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拨专款,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在定点体育场所为特定学生人群提供免费游泳课程,大力普及游泳教育。
做好防溺水工作责任重大,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统筹协调各方力量,进一步压实责任,整体联动,全力构建学生防溺水安全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