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姓名 | 刘锦源 | 工作单位 | |
案 由 | 关于加强新改扩建校园室内空气污染防治的提案 | ||
办理结果 | A已解决(√)B正在解决()C计划解决()D不能解决() | ||
办理结果: 刘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改扩建校园室内空气污染防治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您的提案非常有必要,校园室内空气质量安全关乎师生身心健康,不容忽视,教育领域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校园室内空气污染防治工作,近年来未出现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安全隐患情况。 一、加强源头防控工作。一直以来,教育领域坚持把校园室内空气质量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及时转发国家、省关于校园校舍空气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相关标准文件,强化源头管理,坚持先验收后使用的原则,坚决把好“入口关”,守好“出口关”,确保安全无隐患。一是严格落实建设安全标准,对于新改扩建或装修改造的校舍、新建设的塑胶运动场等,严格落实国家建设标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建筑材料、装修材料质量关;二是加强设备质量安全检查,对于拟新购置的课桌椅、床铺、教学仪器等设施设备,严格设备参数指标和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已购置到校的产品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检查工作,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一律撤出、更换。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对于新建、改扩建、装修改造校舍或操场,在课桌椅、床铺以及其他设施设备配置完毕后、校舍或操场投入使用前,按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对学校校舍室内空气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二是积极开展空气质量安全教育工作,加强教室、宿舍、实验楼等封闭楼舍内的日常通风换气,及时关注室内空气质量,构建常态化监管及检查机制,确保校园室内空气质量安全。 承办单位负责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
黄石市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1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黄石市教育局 作者: 时间:2021-07-14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