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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黄石市教育局 作者:  时间:2022-07-18 12:00

    

尊敬的李永红、刘合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振兴县域高中发展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建议》(人大建议〔2022〕38号)已收悉。自《“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颁发以来,我市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促进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现针对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市教育局先后下发《黄石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黄石市 2022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等文件,对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校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同时规范自主招生程序,控制自主招生名额,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参照其他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情况,逐步缩减黄石二中跨区域招生指标,今年已缩减20%。市教育局已将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纳入教育督导重点内容。并指导阳新县强化国家专项计划宣传让重点高校对阳新招生的优惠政策惠及更多优秀学生。

二、推动提高教育质量。市教育局制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学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高中毕业年级教育教学管理的意见》,对学校教学各方面工作和高三复习备考进行全面规范,从微观层面保障教育质量提升。深入开展“质量在一线、管理进课堂”活动,挂点领导及相关督学、教研员到阳新县高中学校调研4次,听课24节,进行问卷调查832人次,反馈问题5个。安排黄石城区优质高中、黄石名师到阳新县薄弱高中送教帮扶,指导1所薄弱县中做好华中科技大学托管帮扶对接工作。

三、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制定普通高中学校提升计划, 加大对上争取资金的倾斜力度。2021年争取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资金1534万元,支持阳新县实验高中、阳新县高级中学实施改造或设备购置项目,加强县域高中文化建设、教学条件建设等,推动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为学生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尊敬的李永红、刘合凤代表,县中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寄托着广大农村学生对接受更好教育的美好期盼。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强督导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在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改善、政策保障等方面发力,振兴县域中学发展。再次感谢您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