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建设的建议
毕正洁、陆英、刘凤山、蔡冬华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2022年1月1日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2023年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学校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
从调研情况看,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及社会发展转型、家庭结构变化、人口生育政策调整等新情况,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的建设力度还不够。一是有想法缺落实。在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过程中,很多部门仍停留在调研、会商等层面,好的理念还未落地落实,创新的力度不大、办法不多。二是有行动缺协同。市、县、镇、村各级责任主体都能积极参与到家庭教育工作中来,但各层次的工作主体缺乏高效互动,家庭教育资源整合形成合力不足。三是有服务缺效能。大多数学校和社区的基层服务工作存在经费不足和标准不明的问题,现有阵地规模和服务半径难以满足需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者多为兼职人员且提供的服务多为公益或半公益,影响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可及性和可持续性。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纵向建强组织体系。建议县级以上普遍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统筹指导乡镇(街道)成立家庭教育实践中心,推动条件成熟的社区(村)开展示范创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家长学校、儿童之家、家调站等因地制宜建设家庭教育指导站,辅以多个家长互助组织,以点带面,在城乡社区普遍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点,把服务做到离家最近的地方。
二是横向拓展服务阵地。建议教育部门完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制,规范家长学校的建设、管理、运行,发挥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主导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向邻近社区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群团组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妇幼保健院等依托现有阵地资源,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嵌入阵地服务,融合共建家庭教育指导阵地,实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横向延伸,把服务送到群众最便捷获取的地方。
三是重点建好特殊平台。对接有特殊需求的未成年人、残疾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和家庭,建议政法机关、专门学校、社会组织等合理利用活动场所,灵活有效地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平台,为家长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预防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把服务落实到工作各环节,力争实现“家庭需求在哪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