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高校、鄂东职教集团、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市教育局机关: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的通知》(黄教党〔2018〕22号),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督导工作方案。
一、督导时间
8月21日至9月5日
二、督导工作安排
组别 |
受检单位 |
带队领导 |
检查组成员 |
第一组 |
下陆区、黄石五中、有色一中 |
邱治国 |
体卫艺科(教育团工委)、信息中心 |
第二组 |
开发区、黄石一中、黄石六中、在黄高校1至2所 |
徐 可 |
政工科(工会)、高成职教科、高校工委 |
第三组 |
西塞山区、黄石四中、中职学校1至2所 |
周汉桥 |
计财科、资助中心 |
第四组 |
大冶市、铁山区 |
肖惠东 |
基础教育科、教科院 |
第五组 |
黄石港区、黄石二中、黄石七中 |
周燕霞 |
督导办、教师管理科 |
第六组 |
阳新县、黄石三中、特校 |
赵德安 |
政策法规科、校安办 |
三、督导内容
1.是否开辟党规党纪宣传阵地;
2.是否开展《监察法》学习和测试;
3.是否开展领导讲党课活动;
4.是否开展宪法知识讲座;
5.是否开辟廉政建设宣传专栏;
6.是否举办廉政书画作品展;。
7.是否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
8.是否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
9.是否开展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自查;
10.是否开展教育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活动;
11.是否健全党纪党规和国家监察学习培训宣传教育等制度。
四、有关事项
1.各被督导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督导工作,提前组织开展好自查工作,准备好台帐资料,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2.各被督导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局政工科邮箱:zgk6358361@163.com。
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