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反馈黄石市黄石港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鄂教督室函〔2025〕11号)要求,针对反馈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对省级实地督导评估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短板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并逐条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队伍建设仍有短板”方面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健全全区中小学与幼儿园教师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统筹”机制。针对公办幼儿园师资薄弱环节,科学核定并动态调配编制资源,优先保障其师资需求。同时,加快推进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组建工作,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强化对全区学前教育发展的规划、研究与指导,破解专业管理力量不足难题。二是严格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配备要求,推动实现保育员、保健员全员持证上岗。明确幼儿园专职卫生保健人员资质标准,鼓励引进具有医学、护理专业背景人员。联合区卫健局,建立保健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专业化培训,持续提升其业务能力。全面核查保育员持证情况,对未持证人员限期参加培训并取得资质。三是督促各幼儿园严格落实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确保在职教师完成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培训任务。在教师招聘中,优先录用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优化师资来源结构。针对持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在岗教师,组织开展系统化、针对性强的转岗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助力其尽快适应学前教育工作要求,提升队伍整体专业化水平。
(二)关于“管理力度仍待加强”方面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对幼儿园的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由区教育局牵头,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公安、交警等多部门参与的幼儿园安全协同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常态化、专业化、不定期的安全督导检查。强化检查结果的运用与问题追踪,建立“检查-反馈-整改-复查”闭环管理流程,确保每次检查有指导、有督办、有实效,推动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二是对幼儿园的收费公示提出更明确要求,由区教育局统一发布全区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及退费规定和流程,并且对收费内容、监督电话、公示样板、公示位置作出具体要求。要求幼儿园每月对退费情况及伙食收支情况进行社会公示,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规,维护家长权益。三是对区域内基础条件薄弱的幼儿园建立台账,实施“一园一案”分类治理。针对无独立园舍、户外活动场地不达标、安防设施欠缺等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通过约谈举办者,督促其限期整改达标。对经评估无法通过整改达到基本办园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幼儿园,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的基本环境。
(三)关于“质量提升面临挑战”方面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明确公办幼儿园的举办主体与管理职责,探索教联体、集团化等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能与资源使用效益。优化运行模式和保障机制,探索公办园逐步统归区教育局直属管理,对幼儿园实施园长负责制。二是整合教研与培训资源,依托学前教育发展中心的成立,将幼儿园教研工作和教师培训有机结合,构建“以研促教,以训培优”的研训一体化体系。鼓励幼儿园围绕保教实践中的真实问题开展园本教研,以研促教。区级层面组织优质培训资源,通过骨干培养、专题研修、观摩交流等形式,以训培优,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幼儿园课程审议与资源选用制度,确保教育内容与方式的科学性、适宜性。三是科学制定一日作息制度,合理安排一日保教活动,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尊重幼儿个体差异,支持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促进幼儿主动、自主、全面发展。加大对薄弱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建立资金优先向条件薄弱幼儿园倾斜的机制。建立优质园所辐射带动机制,深化教育改革,将先进的办园理念、成熟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保教方法向薄弱园输送,推动全区学前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与均衡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及时总结整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将其固化为制度规范,融入日常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发展活力。继续完善教师编制管理、人员配备、薪酬待遇等保障机制。探索公办园教联体、集团化管理模式,优化运行机制,形成区域优势。深化课程改革,提升园所特色,打造“一园一品”。加快研训一体化体系的建设,推动教研培训优质成果的转化。
(三)聚焦优质均衡目标,推动整体提升。制定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持续加大对薄弱园的支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建设,完善质量评估监测体系。推动信息技术与保教深度融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黄石市黄石港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