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黄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黄石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推进会在市创文办召开,进一步加大两项《条例》的执行力度。
会上,各城区以及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汇报了《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按照《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市城管部门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劝告、制止、查处与城市管理相关的不文明行为。自今年7月15日开展《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严管重罚行动以来,共做出行政处罚1万3千余起,罚款70余万元。
市公安机关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促进文明出行,在17个文明示范路口、48条重点路段及40个农贸市场周边道路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此外开展犬类管理整治,促进文明养宠,两项《条例》实施以来,截至11月15日,累计收容流浪犬、禁养犬1658只,办理犬证618个。
市卫健系统加强文明行为和禁烟知识宣传,自今年9月以来,市卫健委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公共场所文明行为和禁烟知识宣传,印发公共场所禁烟宣传折页1万份,张贴更新禁烟标识近3千张,并常态化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执法检查。
市住建部门通过打造红色物业小区,劝阻物业小区居民不文明行为,组织物业公司定期对小区进行卫生清理,推动广大居民养成文明习惯。推进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对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噪音污染、安全生产、场容场貌开展督导督查工作。
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相关职能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三小行业”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市场及时清理清运、加强保洁力度、严禁占道经营。开展餐饮浪费专项检查,推进餐饮服务行业落实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情况,营造杜绝餐饮浪费的良好氛围。
为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公民文明行为家喻户晓,不断提升市民道德素养和城市品质,自两项《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城区通过开展执法管理、全方位宣传、洁城行动、讲文明树新风行动、文明志愿服务等多项行动,抓好两项《条例》贯彻落实、扩大社会知晓度,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生活管理积极性,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让两项《条例》深入人心并逐步转化为市民的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着力提升两项《条例》的立法效益,坚持民生导向、传承城市文脉,要充分认识推进两项《条例》的重要意义,相关职能执法部门要积极依法落实两项《条例》,不断夯实法律法规实施的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法律法规的跟踪检查,确保地方性法律法规有效贯彻实施。
会议要求,要持续广泛宣传两项《条例》,把国卫复审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两项《条例》的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让两项《条例》内容深入人心;要聚焦市容市貌、卫生环境、交通秩序等方面,加强执法力度、加大曝光程度,有力解决影响城市文明的重点问题;要完善设施,强化保障,营造浓厚的文明城市氛围,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促进城市文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