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教规〔2017〕6号)、《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财〔2019〕2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精神,现将市本级2023年春季拟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高中学生资助(含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中职学生资助(含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5月4日。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信箱等方式向黄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学生是否符合享受学生资助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714-6357523;举报邮箱:hssxszz@163.com;来信请寄黄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政编码435003。
黄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