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在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深入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相关实施细则,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深化职能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细化公开内容事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现将主动公开情况汇总如下: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统筹协调管理市属高等学校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会同上级招生部门管理全市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变更的审核或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协调全市中小学校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以及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装备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机构设置:我局共设置10个机关科室,6个二级单位。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杭州西路3号。
办公电话:0714-6353720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政府信息管理
1.落实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等部门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科室的职责,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负责网站建设,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利用好投诉建议、在线访谈、依申请公开等互动形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知情权。继续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公开信息同时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同时确保信息安全。
2.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市教育信息公开目录,在官网设置了30多个子栏目,除了涉及日常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重点公开领域的人事、资金预算、收费政策等,还设置了广大市民关心的招考类信息公开栏目,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总计2382余条。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市教育局举办的各级各类的评优评先活动,及时通过黄石市教育局政务网、教育信息网、新闻媒体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享受各类资助的贫困学生的信息,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平台建设
1.黄石市教育局政务网、教育信息网。我局各级各类的政务信息及时通过政务网的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发布。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重点行业工作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服务、助力“六稳”“六保”工作、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专题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2.黄石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我局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达8800余人,且订阅用户人数每日递增,受众面较广。一方面,我局各级各类的政务信息同步推送到微信公众号的政务公开栏目。另一方面,对于群众关注的各类教育热点、招生工作、教育收费政策等问题,我局及时推送相关解读信息330余条,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积极向全社会公开。
3.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2020年通过与各类新闻媒体合作,开展教育工作会、职教宣传周、中高考、防溺水、教师大比武、精准扶贫、教师节、校园安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多个集中宣传,积极向社会展现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全年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媒体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80余条,其中制作专题视频短片5个,图文信息180余条。
(四)监督保障
1.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办公地点:市教育局办公楼603室、605室
联系电话:0714-6356892、0714-6352021
2.市教育局信访热线:0714-635754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51 | 51 | 244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30 | 30 | 15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10 | 512件次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12 | 8 | 44256人次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0 | 180308.1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的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二是教育涉及的信息量、文件量大,政务公开的标准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更加主动、有效地做好教育方面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让千家万户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优化我局政务信息公开队伍机制建设,细化责任分解。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对发文、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培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三是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1件(主办件11件,会办件10件),政协提案28件(主办件21件,会办件7件),各类文件办复、见面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在分办、督办、上报三个时间节点专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部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深化教育改革、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有力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倾真心、付真情、解难题、办实事。二是依法规范办理。局领导带头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根据分工负责建议提案的办理、审核及签发工作,每一件建议提案都确定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了办理时限和答复格式。三是强化工作督办。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局机关重点工作督办内容,局办公室全程跟踪督办,每月通报工作进度,逐件审核答复件,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黄石市学区划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公告,我局积极收集并及时在官网更新招生公告,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最新的招生公告。
1.健全分配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
2.完善片区划分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家长、学校和纪检等相关方参与的片区划分工作机制,确保划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 优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依据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以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为主要依据,有序安排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市生活。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