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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教育局 作者:  时间:2022-01-05 09:05

    

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人民政府,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31日


黄石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服务黄石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依据《湖北省教育现代化2035》《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黄石教育现代化2035》和《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黄石市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开启建设教育强市新征程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市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教育综合育人成效不断提升,教育供给结构持续优化,教育公平得到更好落实,教育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教育质量和水平稳步提高,完成了“十三五”既定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成立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党建基地”、“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疫情防控复学复课平稳有序。市教育局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全省拥军优属先进单位”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抗疫先进集体”,党建工作经验被《中国教师报》《湖北教育》等多家媒体报道。

——教育综合育人成效不断提升。创建全国文明校园3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1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72所,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19所,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示范学校1所,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13所,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4所,夺取全国中学生生物奥赛金牌1个、高水平高中学生知识竞赛全国冠军1个。创建省、市级平安校园228所。成功承办湖北省第十四届中学生运动会。

——教育供给结构持续优化。大力实施教育布局调整,科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学前教育快速普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普惠率达到81%,创建市级示范园51所,省级示范园7所,新建、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48所。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提升,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9%,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8%。高中阶段布局不断优化,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升学率达到93.4%,省市级示范高中比例占55%,建成国家级示范中职2所、国家重点特色专业11个、市级示范基地13个、专业实习场(所)186处、校企联合实训基地300个。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在校生达9.2万人(含成教),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8%。

——教育公平得到更好落实。扎实推进教育精准扶贫“1+7”工作方案,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辍学学生实现常态清零。学生资助实现应助尽助,累计资助贫困学生42.44万人次,发放资助金3.98亿元,基本消除因贫失学现象。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在流入地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深入推进教师交流,选派25名教师赴西藏新疆地区支教、470名赴农村支教,5265人义务教育教师县域内交流,占义务教育教师总数的27%。全市各县(市、区)均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

——教育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实施“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西塞山区被评为全省改革示范区。创建黄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打造“两站双基地、一定向一提升”1〕平台,创新教师培养模式。以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为龙头,率先在全省组建鄂东职教集团,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健全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着力推进“9+N”督学模式,大冶市、西塞山区荣获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

——教育助推发展显著增强。5年来,全市高校、职业学校向社会输送毕业生12.5万人。终身教育不断发展,全市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2年。市级以上校企共建研发中心18家,联合成立11家产业研究院、124家协同创新平台,每年向社会输送8000名以上技术技能人才,年职业培训量超过18万人日。

——教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达到220亿元,年均增长7.7%。建立了覆盖学前教育到高校教育经费财政保障体系。实现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目标。全面完成“五年改薄”规划任务。投资33亿元建设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建成标准化农村学校食堂188个,教师周转房2400套。持续推进教育信息化,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资源班班通”,在线教育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停课不停学”发挥了重要作用。校园安全“七防工程”2〕全面加强,“三个100%”3〕建设基本完成。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招录新教师3529人。创建省、市级名师工作室50个,涌现出一批全国、全省先进师德典型和优秀教师。

专栏1: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主要目标实现情况

 标

单位

“十三五”

规划目标

2020年

实现情况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万人

%

8.5

90

9.3

91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巩固率

万人

%

35.3

99

33.1

99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

毛入学率

万人

万人

%

7.8

3.5

98

6.6

2.2

96

高等教育

在校生总规模(含成教)

毛入学率

万人

%

5.5

60

9.2

68

人力资源发展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11.2以上

11.2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职业院校开展培训人次

大学生创业人数占在校大学生比例

%

人次

%

92

达到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1.2倍

2

95

达到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1.4倍

4

(二)形势要求

五年来,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重大突破,教育面貌发生了格局性变化,为新时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奠定了坚实基础。“十四五”时期是我市深化和拓展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黄石教育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为黄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从教育外部环境看:

——教育发展战略的新挑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为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城市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新使命。紧密围绕黄石“四个再造”新要求,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双向循环,推动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再创黄石教育区域比较新优势,全面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

——人口资源变化的新趋势。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以及黄石市经济增长加速发展等因素带来我市基础教育各学段学龄人口数增长,2020年黄石市常住人口较2010年增长近4万人,人口进一步向新城区和城镇集中,迫切需要引导和推进教育布局调整。

——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号召。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夯实乡村教育的根基,充分发挥教育在乡村振兴中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人民对教育的新需求。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教育的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高质量、个性化的特点,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工作重点由基本均衡转向优质均衡,在更高水平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实现人民期盼的美好教育。

——信息技术对教育的新影响。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人民对教育的新需求,教育信息化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发展,推动教育理念更新、模式变革、体系重构,成为构建泛在学习环境、实现全民终身学习的有力支撑,带来教育科学决策和综合治理能力的大幅提高。

——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新要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新任务。时代越是向前,知识和人才的重要性就愈发突出,教育与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就愈发凸显,要求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从教育内部环境看: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是我市教育的突出问题。学前教育公办园供给不足;义务教育区域、城乡、校际间均衡优质发展仍不充分;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不足,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相对滞后;继续教育、社区教育供给不足;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专业设置难以适应地方经济发展要求的短板仍然突出;高等学校“双一流”4〕学科建设有待提升;教师队伍在数量补充、结构优化、专业发展和激励保障方面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的障碍;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有待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不高;校园安全防控存在薄弱环节;多元化、个性化教育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学校内涵式特色发展有待进一步提升。

表一:“十四五”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在校生人数变化分析表

县市区

小学(人)

初中(人)

高中(人)

中职(人)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黄石市

230642

233481

99563

115880

43982

68302

22135

358416

一、市辖区

56293

67756

23300

37871

14805

19189

10547

8224

1.黄石港区

21857

22686

8674

10983





2.西塞山区

9954

11350

4872

4923





3.下陆区

12757

14150

5395

6318





4.开发区·铁山区

11725

19570

4359

9647





二、阳新县

104760

96667

46563

48987

14076

27487

6325

18324

三、大冶市

69589

69058

29700

35022

15101

21626

5263

9268

表二:“十四五”末高中阶段在校生及学位需求分析表

学段

“十四五”末在校生

“十四五”学位需求

小计

市城区

大冶市

阳新县

小计

市城区

大冶市

阳新县

高中

68302

19189

21626

27487

24075

4384

6280

13411

中职

35816

8224

9268

18324

14251


说明:1.市城区、大冶市普职比按7:3测算,阳新县普职比按6:4测算。

2.中职学位全市统筹。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四)基本原则

坚守初心,立德树人。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美好生活奠基。

聚焦需求,服务大局。服务新发展格局,根据全省和黄石市战略需求,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围绕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先行示范区建设和乡村振兴,强化教育举措,贡献教育智慧。

优化布局,改善结构。科学配置区域教育资源,建立同我市发展新空间格局匹配的各级各类教育空间布局。适应新发展阶段对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

分类推进,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和特色化发展,促进民办教育分类规范发展。

(五)发展目标

着力推进补短板优化布局,解决学前、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位“够不够”问题;着力推进立德树人强基固本,解决育人质量“好不好”问题;着力推进特色提质一流多元,解决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强不强”问题;着力推进全纳公平,解决特殊群体教育“公不公”问题;着力推进协同共享,解决终身教育“全不全”问题;着力推进改革创新,解决教师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机制“活不活”问题。“十四五”末,初步实现各级各类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全面提高,形成区域优势明显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成为具有黄石鲜明特色的鄂东区域教育中心(大学教育中心、产教融合中心、基础教育学科研究中心、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创新中心和教育公共服务消费中心),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和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奋进全省第一方阵,建设湖北教育强市。

——教育体系更加完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2%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6%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2%以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终身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多样,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格局基本形成。

——教育资源更加均衡。学前教育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以上,每个乡镇有 1 个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区、集团化等一体化办学学校达到70%以上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占比达到60%以上;基础教育阶段“大班额”全面消除。

——教育质量更加优质。省、市、县示范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50%以上;创建省级特色高中5所;建成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1所、国家优质中职学校1所、省级以上特色(品牌)专业8个;“双一流”高校、“双高”5〕职院建设取得突破。

——教育信息化水平更高。建成“互联网+教育”专网,实现100%学校网络应用环境快速、稳定、绿色、安全;100%中小学建成数字校园;教学点网校建设覆盖农村偏远学校,实现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教学全过程精准管理。

——教育评价更加科学。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

——教育保障更加有力。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基本形成;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服务社会更具成效。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4年;新增劳动力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65%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3.5 万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模达到 10.4万人。教育服务黄石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升。

专栏2:黄石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十四五”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万人)

三年毛入园率(%)

9.3

91

9.5

92

预期性预期性

2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人数(万人)

巩固率(%)

33.1

99

34.9

99

预期性

预期性

3

高中阶段教育

普通高中在校人数(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人数(万人)

毛入学率(%)

4.4

2.2

96

6.8

3.5

96

预期性

预期性预期性

4

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专科在校生人数(万人)

“双师型”教师占比(%)

1.2

52

2.4

60

预期性预期性

5

高等教育

在校生总规模(万人)

在校研究生(万人)

普通本科在校生(万人)

毛入学率(%)

9.2

0.1

4.3

68

10.4

0.3

5.3

72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预期性

6

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新增劳动力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11.2

63

11.4

65

约束性

预期性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突出德育成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学科、进课程、进培训、进读本。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工作体系,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领域,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建设有根的德育、有情怀的德育、有创造力的德育。全面开展“三个课堂”6〕综合育人实践,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推进“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二)提升智育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着力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开展读书活动和研学实践。加强教育治理、质量监测和督导,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三)强化体育健康工作。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体教融合行动,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打造学校体育特色,使每位学生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定期举办运动会或体育节。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复核、公示、公告等制度,定期发布学校体育年度报告、向学生家长反馈。将乒乓球相关运动项目列入中考体育测试内容,并逐步提高分值。加强学校医务室建设,按规定配备校医和健康教育教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治理能力,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健全中小学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完成青少年近视防控目标。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加强校园环境和文化建设,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建立学生艺术素养展示交流制度,鼓励组建各类学生社团,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2项艺术技能。打造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基地。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五)加强劳动教育。系统开展劳动教育,推动学校全面开设劳动程课,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一半。完善学生值日制度,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劳动,积极开展校外劳动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支持建设一批示范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实验区。建立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开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和研学旅行课程,开展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活动。

(六)落实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家庭教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调机制。落实《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完善中小学家访制度,办好家长学校,发挥家长委员作用,家校协同加强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统筹黄石文化、科技、国防教育等资源,为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便利条件。

专栏3: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全面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体系,通过文化育人、实践育人、课程育人,管理育人、协调育人等方式统筹推进,发挥各类社会资源的育人功能,展现育人特色,提高育人实效。

(一)加强德育工作建设。创建德育精品课程40个,少先队名师工作室2个。

(二)推进高品质学校建设。创建全国文明校园5所、省级文明校园10所、市级文明校园50所。

(三)提升体育建设水平。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30所、全国体教融合试点学校10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00所。

(四)提升学生健康水平。全市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达到50%以上,中小学眼保健操普及率达到100%。创建市级健康促进学校40所、市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40所,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在2020年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以上;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比例达到80%以上,创建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5所。

(五)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创建市级学校美育实践基地2个、市级学生艺术团10个、优秀校园艺术团队50个;在黄高校在中小学建设艺术对口支援基地30个。

(六)加强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整合社会资源,拓展教育活动场所。在每个县市区建设一所综合性校外教育营地,普遍开展体验式教育。推行“1+N”研学旅行模式,创建省级示范性劳动教育基地4个,市级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30个、研学旅行基地20个。

(七)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创建国家语言文字示范基地。

三、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

1.补齐学前教育普惠性短板。结合城市15分钟生活圈规划,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完善县域学前教育总体布局规划,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移交、举办政策,支持县(市、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好1所独立建制、财政拨款、园舍独立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85%以上。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鼓励通过民办公助、公建民营、集团化办园、委托管理等方式,激发办园活力。规范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落实教职工编制及待遇保障,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2.提高保教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提供均衡营养,保证充足睡眠和适宜的锻炼。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机构,组建区域学前教育科研联盟。建立健全分级分类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3.规范幼儿园分类管理。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落实普惠性民办园公共财政扶持政策,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退出机制,加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幼儿园年检、办园水平评估认定、办园行为督导制度,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监督管理。

专栏4:学前教育普惠性工程

   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扩大学前教育普惠资源。

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

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专项,重点扩大农村城镇、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新建、改扩建市委机关幼儿园、西塞山第二幼儿园、广州路幼儿园、开铁区湖山幼儿园、新港实验幼儿园、新港棠梨湖幼儿园、大冶新美幼儿园、大冶金山店初级中学附属园、阳新桃花泉幼儿园、阳新开发区东山幼儿园等60 所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等项目。

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和举办,全面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五同步”。

(二)推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建立专职学前教研队伍,组建以省级、市级示范幼儿园、农村乡镇中心园为核心的区域教研联盟50个。

2025年,力争全市有2个县(市)区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验收,公办园覆盖率达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创建市级及以上示范幼儿园10所。

(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持续推进布局调整。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着力解决农村学校“小、弱、散” 和城镇学校“择校热”、“大班额”问题。有序推进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布局调整,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中心学校。通过规划布局一批学校,提前预留教育用地,随城镇开发进程同步实施。

2.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推进教育教学方式变革,深化信息技术运用,全面实施高效课堂计划。加强教学管理,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落实小学起始年级零起点教学,做好幼小衔接。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推动优秀教师交流,探索建立公办、民办学校联合教研机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突出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平台。

3.引领学校综合育人特色发展。聚焦学校“三个课堂”建设,按照“特色课堂—特色项目—特色活动—特色学校”梯次推进,形成一批特色教学、特色活动、特色管理、特色文化学校。搭建多渠道的特色学校创建交流、展示平台,加强宣传推广,提升美誉度,带动全市义务教育综合育人水平的全面提升。

4.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发展。扶持乒乓球、体操、游泳、国际象棋、篮球等优势项目,创建学校体育教育特色项目。创新体教融合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引领,推进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建设,实现教育资源与体育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搭建黄石特色的青少年体育竞赛平台,积极推进校园三大球的普及与发展,培育多元化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创建体教融合发展示范市。

5.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同步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乡村教育质量,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深入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优化义务教育公民办结构,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优化资源布局,加快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满足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

专栏5: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工程

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重点围绕推动“两类学校”7〕建设为主要任务,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补齐办学短板,实施城镇学校扩容工程,着力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一)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黄石港区小学新建刘家湾小学、桂花路小学等2所小学,改扩建花湖小学、中山小学二期、武黄路小学二期、楠竹林小学等4所学校;初中新建磁湖北岸学校、花湖中学等2所学校,改扩建黄石十四中、江北学校等2所学校。

西塞山区小学新建许家湾小学、李家坊小学等4所小学,改扩建马家嘴小学、龚家巷小学、民主街小学、中窑小学、磁湖小学等5所小学,沿湖路小学搬迁现黄石三中办学;初中改扩建黄石十中、黄石十七中、黄石二十一中、西塞中学等4所学校。

下陆区小学新建墨斗山学校、老鹳庙小学等6所学校,现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校区筹办广州路小学(含公办幼儿园),现湖北城市职业学校校区筹办1所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初中新建张家湖中学、骆驼山中学、黄石市东方山学校等3所学校,改扩建黄石实验中学。

开发区·铁山区小学新建湖山小学(含公办幼儿园)、路平小学(黄金山四小)、大王二小、太子二小、四棵小学等5所学校,初中新建黄石外国语学校、湖师大附属初中(原四棵中学)、大冶湖核心区学校、章山实验学校(河口中学+龙山小学)等4所学校,改扩建中庄中学、鹏程中学。

新港物流园区新建海口湖学校、第二小学等2所学校,改扩建金海中学。

大冶市新建熊家洲学校、金桥学校、七里界学校、保安镇第二小学、大冶第二实验中学、三里七湖小学等8所学校。

阳新县新建闰光小学、永兴小学、双港小学、东山小学、阳新二中等5所学校。

(二)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80所。

专栏6: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创建工程

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确立阶段推进目标,用5年时间,进一步巩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成果,立足体制机制创新、薄弱学校改造、优质资源共享、大班额破解、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等重点任务,缩小、消除城乡校际间差距。

教育均衡化水平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区化、集团化等一体化办学学校达到70%以上,基础教育阶段“大班额”全面消除,全面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师资配置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教育模式现代化、制度管理规范化”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县域优质均衡,力争全市4个及以上县(市、区)通过省级评估,3个及以上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认定。

(三)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创新发展

1.优化布局,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落实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标准,加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完善普通高中布局规划,新建一批高中学校,提前应对普通高中学位供需矛盾。实施薄弱高中改造计划,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满足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对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考试设施的需要。实施消除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支持基础条件较好的普通高中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2.改革创新,全面增强高中育人实效。加强初高中课程衔接,优化课程实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深入推进选课走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学科兴趣培养,加强对学生学业和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提高学生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支持探索小班化教学改革。统筹全市教研资源,组建市级学科教研专家团队、高水平教研联盟,着力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组建学业水平监测评价委员会,建立教学效果动态监测机制。支持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开展联合育人试点。

3.探索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以科技、人文、综合为主要办学类型,通过整合课程、教学、评价、资源配置等方式推进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重点探索建立科技高中创新拔尖人才培养、人文高中体艺融合、综合高中普职一体的特色课程体系,形成高质量、多样化、易选择、有特色的高中发展格局,逐步从分层办学走向分类办学。

专栏7:普通高中教育特色优质工程

实施特色高中发展计划,主动适应“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新要求,建设一批高水平特色高中,提高办学质量。

(一)实施高中学校布局调整计划。1.市城区。新建黄石二中滨江学校、黄石美联实验学校,黄石三中搬迁到发展大道湖北城市职业学校校址办学。2.大冶市。新建大冶城东高中,改扩建大冶英才学校、大冶华中学校。3.阳新县。新建两所高中。

(二)改善高中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理化生实验室、多媒体教学、安防系统等设施建设,支持特色课程教学场馆和装备建设,保障学校教学需要。改扩建黄石二中、黄石五中、大冶一中、阳新实验高中等一批学校,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三)校地共建特色高中。深化高校与基础教育校地合作,探索设施共建、校地共管、品牌共用、人员共派、人才共育、课题共研、特色共创,实现互惠共赢。

2025年,创建高水平省级特色高中5所,普通高中多样化创新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四)加快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

1.促进中职教育提质培优。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统筹管理,合理引导学生进入中等职业教育。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注重“育训结合”“一专多能”培训,为学生全面成才、持续发展奠定扎实基础。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各项要素资源优化整合,重点加强校内实训设施设备条件建设,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保障实训教学需求,普遍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围绕黄石产业发展布局,按照“一校一品”打造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集中资源办好一批优势专业群。实施“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推动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支持县(市)集中力量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

2.助推高职教育“双高”发展。支持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建设以高职教育为主体、应用型本科和职业技能培训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引导和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主动适应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着力培养一批产业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积极与在黄名企筹建“一带一路”学院,为黄石企业培养海外生产经营需要的本土人才。完善“校内导师+企业导师”共享共育共用的“双导师”制度,“双师型”8〕教师达占比达到60%以上。创新高职教育举办体制,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

3.深化产教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构建本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培育和认定一批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推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和创新链有效衔接。鼓励职业学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推进黄石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专栏8: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统筹规划作用,加快构建适应发展需求、充分与就业和市场需求紧密对接、符合黄石实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规模。湖北城市职业学校搬迁现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办学,湖北机械工业学校、黄石艺术学校搬迁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办学。稳定城区办学规模,开发区铁山区新建1所中职学校,大冶市改扩建大冶中等专业学校,阳新县改扩建职教中心、技师学院,新建一所中职。创建国家优质中职学校2所。

(二)实施“双高”计划。支持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建设以高职教育为主体,应用型本科和职业技能培训协调发展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通过新校区建设,将办学规模扩大到 15000人左右,形成机械制造类、汽车类、建筑类、电子信息类、现代服务业、医护卫生、学前教育等七大专业群,增设新专业28个,重点建设专业15个,其中省级以上特色(品牌)专业8个。新建黄石电子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三)实施实训基地建设。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00个、校内实训基地15个和教师实践基地20个,每个特色专业建成一个市级示范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争创国家、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区。

(四)实施教师“双师”素质提升计划。培育“双师型”专业教师,占比超过60%,培育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

(五)实施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计划。整合各类职业教育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资源,建立健全政行企校多方协同的职业教育培训机制,面向在校生和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未就业大学生、在职职工等社会重点群众开展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每年培训2万人次以上。

2025年,以培养实用人才和促进本土就业为导向,加快培养市场紧缺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打造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

(五)推动高等教育高水平发展

1.推进国内“双一流”学科建设。完善省市共建机制,支持湖北师范大学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具有“活力、特色、美丽、开改、幸福”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创建国家师范教育基地,支持湖北师范大学博士点授权单位建设,支持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学建设全国一流学科;支持湖北理工学院建设特色鲜明、省属一流、高水平地方性应用型大学,支持湖北理工学院专业硕士学位点授权单位建设,支持湖北理工学院大力拓展国际合作办学,支持湖北理工学院新校区建设;支持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建设省内一流民办本科高校。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来黄石创建研究院、实验室和孵化基地。组建“黄石市大学联盟”,探索在黄高校资源共享、学分互认、协同发展机制。

2.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支持在黄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引导高校主动融入以在黄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支持在黄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构建与黄石地方产业链、创新链紧密对接的学科专业体系,建设一批以校企合作为基础,集人才培养、继续教育、科研创新、科技服务于一体的优势特色学科(群)。支持高校与地方政府、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共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和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一批科教创新园区。逐步建立与城市总体规划、产业结构布局相适应的高等教育体系,大力培养服务地方的应用型人才。

3.加快黄石教育城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武汉高校向周边城市外迁(扩)契机,发挥黄石区位、交通、人文优势,积极推动武汉城市圈教育一体化发展,在规划、土地、金融、税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吸引武汉及外地高校来黄石教育城办学,完成黄石教育城2-3所高校布局。

专栏9:双一流高校建设工程

支持湖北师范大学等在黄高校国内“双一流”学科建设,组织实施优质校建设计划。

湖北师范大学:高举师范大旗,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服务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创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高水平的师范大学。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继续教育与留学生教育。本科生规模扩增至22000人左右,研究生达到3000人,留学生300人左右。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1-2个博士点。本科专业稳定在75个左右,新增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8-10个。新建湖北体操学院、图书馆、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等项目。

湖北理工学院:建设以工为主,工理结合,经、管、医、文、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在校生规模稳定在20000人左右,留学生300人左右,打造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2-3个、创建国家级“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深入推进“医教融合”改革。在黄石教育城新建航海学院。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建设以师范教育为主,文、商、工、管协调发展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省属一流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稳定在13000人左右。实现转设目标。新增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2-3个,突破创建国家一流专业,1-2个本科师范专业达到国家二级认证标准。完成校园基本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六)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持续实施特殊教育第三期提升计划。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和专业支撑体系,加强特教资源中心、特教资源教室建设。健全科学的入学评估认定机制和就业安置制度,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免费教育。坚持全纳和融合教育,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深化送教上门活动,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康养机构、公益机构、社区等作用,形成开放、包容、多元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中职教育延伸。加强医教结合,提高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以县为单位建立实名登记的6-14岁残疾儿童少年档案,落实“一人一案”,保障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就上尽上。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

2.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家庭困难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采取服务试点、业务培训、定点帮扶、结对互学等多种方式,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支持引导儿童福利机构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困难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学业帮扶等工作。

(七)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

1.健全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社会协同参与,激发个人学习活力,形成政府、社会和个人“三位一体”共同推进终身教育的合力。开展市民学习成果累计、转换和认证研究试点,探索推进“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畅通终身教育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建立“开放共享”的资源供给制度,整合不同类型的继续教育机构、学校和信息网络系统之间的教育资源。

2.扩大终身教育资源供给。积极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倡导全民阅读,充分发挥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以及各类社会文化教育机构等平台作用,开展公益性教育与学习活动。强化在黄高校的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服务功能,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多样化教育与培训项目,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终身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和老年大学。开展各类城乡社区教育活动,打造一批社区教育品牌。

四、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评优奖励等的首要内容。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推进教师职业文化建设,持续开展“十佳师德标兵”“年度突出贡献教师(校长)”等选树活动,加强师德建设成果全媒体宣传。加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监察监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按照城乡统一标准,统筹考虑、合理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实行编制配备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及教辅、安保、校医、后勤保障服务等人员聘用问题。创新教师招聘方式,中小学可采取省级平台招聘、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校园专场招聘、学校自主招聘等方式公开招聘教师,职业院校引进高技能人才可依规采取考察的方式公开聘用。实施“乡村首席教师培养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实施教育人才工程,支持在黄高校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在黄高校从行业企业选聘能工巧匠、技能大师担任兼职教师,落实职业院校青年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和挂职锻炼制度。

(三)健全教师教育培训体系。实施黄石市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争创国家、省级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构建地方政府、在黄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健全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设立“黄石市教师发展中心”,推动各县(市、区)级建立健全教师发展机构,统筹实施各级各类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实施乡村教师、学科骨干教师及中小学校长培训等项目,培育一批扎根黄石教育的优秀校长(园长)、教师、教研员。实施“互联网+教师培训”工程,建立黄石市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平台,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师研修新模式。

(四)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教师“县管校聘”“局管校聘”,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创新岗位管理制度,优化教师岗位结构设置,适当提高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推进中小学岗位聘用能上能下改革。完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坚持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统一,继续实施乡村教师定向申报评审制度。改革教师评价制度,分类修订完善教师岗位聘用、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

(五)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地方党政主职负责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健全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工资收入保障机制。将教师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等工资项目足额纳入财政保障。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建立“师德为先、教学为重、向一线骨干倾斜”的考核分配方式。多渠道建设乡村教师周转房,落实乡村教师补助政策。健全教师激励机制,分级建立综合类、师德类和教学类教师荣誉表彰制度体系,通过通报表扬、考核考评、宣传选树、技能竞赛、党表彰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等方式,激励教师潜心育人、提高质量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教师发展基金等方式关心教师,完善特殊困难教师生活救助制度。持续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氛围。

专栏10:“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程

实施“优师”计划。深化黄石市人民政府与湖北师范大学等在黄高校校地合作,在20所中小学设立湖北师范大学教师基层工作站,遴选30个“黄石市学科(名师)工作室”在湖北师范大学建立工作站,依托湖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设立“黄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在50所中小学设立师范生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暨基础教育创新型人才实践拓展基地,委托湖北师范大学定向培养本科学历农村中小学教师200名,公费支持中小学教师提升职后学历,培养专升本300名、教育硕士150名。建立黄石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智库,成立“黄石市基础教育学科研究中心”“黄石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中心”。

实施“强师”计划。建立服务基层、辐射城乡的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卓越校长、卓越教师、卓越班主任”培养计划,采取跟踪培养方式打造一批本土化专家型校长教师;建立市、县(市区)、校三级“学科带头人”培养机制,形成覆盖全学段各学科的教学教研骨干力量;加强省、市、县(市区)三级“学科(名师)工作室”建设,构建跨区域跨学段的教师学科研修共同体;实施“乡村首席学科教师”培养计划,培养100名扎根乡村教育的优秀学科教师;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养提升计划,培养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一批省市“技能名师工作室”。

五、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

(一)全面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实施“互联网+教育”,建设教育专网和教育大数据中心,完善校园网络环境和无线物联设施,实现校园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和各类智能终端、传感器、安防装备等的接入。推进校园无线网络建设,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和网络条件下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全面普及。普及校园数字化教学场馆、智能教学终端、智能学习终端,建成一批线上与线下融合、虚拟与现实融合的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智慧考场、创客空间等新型教学环境,为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提供支撑。

(二)全面提升资源数据服务能力。统筹推进纵向贯通、横向融合、充分共享的智慧教育大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优质数字资源准入机制、资源共享和服务供给机制,逐步构建学科基础课程、主题拓展课程、跨学科创新课程、开放研学课程为一体的数字资源。统筹推进教育管理和教育公共服务应用系统开发,鼓励学校加大在线教育资源研发和共享力度,扩大名校名师等教育资源辐射面。

(三)全面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校园治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深度应用,打造和培育一批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智慧校园示范校。积极推进在线教育,建设多渠道融合的在线教育体系,探索线上线下快速切换、精准投递机制。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和乡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工程,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专栏11:智慧教育建设工程

建设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黄石教育数据中心、智慧教育云平台和教育专网,全面升级校园网络和智慧校园新型基础设施。开发教师备授课、网络教研、在线教学等学科教学软件,购买开发一批教材配套资源、特色课程资源、地方课程资源。建设多渠道融合的在线教育体系和极端条件下的应急网络教育体系。开发教学质量监测、办学条件监测、教师管理、阳光招生等系列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开发系列智慧校园应用。

推进智慧教育深度应用:支持学校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等技术探索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教学模式和学习模式,创建智慧教育示范区1-2个,智慧校园示范校50所,智能教育试点校30所。打造一批示范网络学习空间、示范课堂、典型应用案例,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和“信息化教学能手”。逐步普及人工智能教育,培育开发一批特色课程。“名师课堂”应用覆盖全部学科学段,教学点网校应用覆盖全部农村边远学校(教学点)。

六、深化重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一)完善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健全对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职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每年选取重点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同步对各地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考核评价。

(二)改革学校评价。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建立贯通大中小幼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以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为重点开展幼儿园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为重点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为重点健全职业学校评价。

(三)改革教师评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的首要要求,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和岗位贡献,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向班主任、教育一线和教育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强化一线学生工作,落实教师家访制度。

(四)改革学生评价。树立全面发展、综合育人、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实施新中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类科目考试办法。加快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模式。

(五)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市、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机构设置,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市级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督导,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政策落地生效。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等各类教育督导结果,发挥教育结果公开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七、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完善重大教育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咨询、听证、公示制度和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机制。全面推进学校章程建设。稳步推进中小学法律顾问制度。构建师生申诉、行政复议、调解、信访等多元教育纠纷解决机制,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加强以宪法为重点的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建设一批教育系统法治教育校园和基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二)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保障成果长效机制,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力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实现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清零,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乡村教育教学质量。

(三)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完善教育系统责权清单,清理规范市、县(市、区)深化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将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网“一网办理”,推动更多便民事项“一事联办”。

(四)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周边智能感知建设。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提升中小学“四个100%”9〕全覆盖目标。坚持和完善校园安全统分结合的领导机制,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与应急指挥系统,增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坚持社会共治,推进安全风险网络化和等级化管理。健全警校联动机制,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设立校园纠纷调解委员会,依法处理涉教事故纠纷。

(五)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严格落实“八不准”10〕“双减”11〕要求,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考试频次,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建立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将学校的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与学校考核挂钩,将教师的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与教师的绩效考核挂钩。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办法,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教育分类登记、分类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双减”要求。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健全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学费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规程、民办学校年检制度,规范民办学校融资行为。

专栏12:平安校园创建工程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按标准实施学校安全“七防工程”和“雪亮工程”。

推进“七防工程”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专项经费,精心组织实施,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七防工程”建设,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举措。

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各县市区所辖学校门口及其他关键部位视频探头接入市教育局“雪亮工程”系统,市教育局“雪亮工程”系统接入市公安局。

建立校园安全学年度评估机制。以秋季平安开学为节点,集中暑期对校园安全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发布校园安全评估学年度报告,开展平安校园达标评估认定。

创建省级平安校园30-40所,创建市级平安校园100所。

八、完善教育投入机制

(一)依法保障经费投入。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12〕,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保障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稳步增长。全面落实加大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建立经费保障专项督导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

(二)引导社会投入。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发展的渠道和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依法依规举办非义务教育学校,提高办学质量。探索设立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土地划拨等方式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支持力度。加大校友引智、引资力度,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

(三)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建立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政府指导价。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

九、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健全领导体系落实机制。完善各级党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党政主职联系学校、为师生上思政课等制度。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建立述职制度。完善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选派办法。加强教育系统政治建设,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重大决策在教育系统贯彻落实。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学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三型”13〕党支部及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不断加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建设。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教育系统从严治党责任体系,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抓好师德师风、教育扶贫、财务管理、规范办学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战略,把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纳入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将教育工作同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检查和落实,协调动员各方面力量,构建全方位协同推进规划落实的有效机制。

(二)落实责任分工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分解规划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规划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县(市、区)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围绕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研究制定本地、本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抓好组织实施。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制度,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和评估管理,适时发布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报告。加强规划实施督促检查,将规划确定的发展指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

(四)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教育发展的状况和各种信息,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规划实施,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局面,为规划的科学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共同推动黄石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1]两站双基地、一定向一提升:两站,即湖北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基层工作站、黄石名师驻高校工作站;双基地,即湖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暨基础教育创新型人才实践拓展基地、黄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培训基地;一定向,即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一提升,即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2]七防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在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等七个方面要求。

[3]三个100%:学校封闭化管理要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

[4]双一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简称,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是具有先进办学理念、办学实力强、社会认可度高的高校,须拥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科,在改革创新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成效明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具有比较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发展潜力大的高水平学科。

[5]双高: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的简称,教育部从2019年开始集中力量建设5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重点布局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

[6]三个课堂:“第一课堂”、“第二课堂”第三课堂”的简称。“第一课堂”以教室、实验室、功能室为主要教学场所,以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第二课堂”以艺术空间、体育场馆、社团活动阵地、学科功能教室、文化走廊等为主要教学场所,广泛开设活动课程;“第三课堂”以校外研学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馆、博物馆等为主要教学场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7]两类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

[8]双师型:同时具备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教师。

[9]四个100%:学校封闭化管理在原“三个100%”基础上,增加“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10]八不准:为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纠正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行为,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通知》(黄教基〔2020〕26号),对违反教育教学的八种行为进行规范。

[11]双减: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12]两个只增不减: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13]三型:创建标准型、示范型、红旗型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