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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教育局 作者:  时间:2020-12-31 16:15

    

各县(市)区教育局,新港物流园区社发局,鄂东职教集团,各直属学校(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规矩意识,切实履职尽责

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切实增强抓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省“两办”相关通知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要求,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切实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易发生的各种不廉洁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明确纪律“红线”,打好预防针,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严格遵守规定,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做到令行禁止。重点强化“十严禁、两突出”:

(一)严禁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力、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

(二)严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国有企业商务接待、单位食堂、接待场所管理中餐饮铺张浪费;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着力纠正以反“四风”为名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福利问题;

(四)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

(五)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六)严禁违规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

(七)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等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

(十)严禁在换届工作中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十一)突出整治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疫情防控、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

(十二)突出整治随意向下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和随意要求干部“24小时在岗”等问题。

三、严肃监督执纪,强化正风肃纪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查处“十严禁、两突出”等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要露头就打、靶向发力。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举报电话:0714-6356891,15072021947

黄石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