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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  时间:2020-09-28 15:59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如下:

一、严明党规党纪,强化规矩意识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节日反腐”主体责任,要坚决抵制“舌尖上的浪费”,切实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要针对“两节”期间易发生的各种不廉洁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明确纪律“红线”,打好预防针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树立优良作风。各级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对分管部门教职工的纪律约束,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

二、严格遵守规定,强化廉洁自律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特别要做到以下“十四个严禁”:

(一)严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执行政策走样、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

(二)严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国有企业商务接待、单位食堂、接待场所管理中餐饮铺张浪费;

(三)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其他礼品礼金;

(四)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五)严禁以拉动消费之名等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六)严禁违规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

(七)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

(八)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

(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等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

(十一)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十二)严禁搞“文山会海”增加基层负担;

(十三)严禁在扶贫和民生领域搞脱离实际、奢靡浪费,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十四)严禁组织参与“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三、严肃监督执纪,强化正风肃纪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查处“十四个严禁”等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决不姑息,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举报电话:0714-6356891,15072021947


黄石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