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确保中小学教育均衡、有序、健康发展,根据黄石市教育局黄教基【2017】24号《关于 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范围和招生人数
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原定招生范围不变。具体如下:
1.铁山小学招收户籍属九龙洞、建设路、矿山路、友爱街、新村社区的新生,招生总数不超过160人(含木栏学校招收范围新生),开设4个班。班额最多不超过40人。其中友爱街社区、新村社区以友爱路为界,居住在友爱路以西的,在铁山小学就读;居住在友爱路以东的,在铁山三小就读。
2.铁山三小招收户籍属冶矿路、胜利路、曹家林、铜鼓地、盛洪卿社区的新生,招生总数不超过260人(含钢山学校招收范围新生),开设6个班,班额最多不超过45人。
3.钢山学校招收户籍属龙衢湾、熊家境社区的新生,由钢山学校统一登记,铁山三小接收入学。
4.三岔路小学招收户籍属三岔路社区、车站路小区的新生,以及进城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5.木栏学校招收户籍属木栏社区的新生,由木栏学校统一登记,铁山小学接收入学。
6.本人户籍不在铁山,但父母、祖(外祖)父母户籍在铁山的新生,可按父母、祖(外祖)父母户籍属地就近入学,但须社区证明,学校对新生家庭成员情况进行核实,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入学。
7.进城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指定到三岔路小学就读。在铁山小学、铁山三小优先满足本学区新生入学且有空缺学位的情况下,可适当接受此类生源。学校先进行登记,再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将预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二、招生工作安排
1.落实免试入学制度。2017年,我区小学、初中继续实行免试入学制度,小学,秋季开学时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必须入学。对于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必须经区教育局根据学位富余情况和综合考虑儿童身心发育特点予以统筹。初中,全区各小学毕业学生全部对口升入铁山一中就读。严禁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严禁将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组织、委托或变相委托第三方组织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招生考试。
2.实施阳光招生,做到“八统一”。区教育局统一划分学区,统一公布招生信息,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程序,统一审核内容,统一公布招生名单,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3.把握时间节点,有序做好招生工作。区教育局于6月20日之前通过工作网站、媒体报纸等渠道发布招生相关信息,6月24日—6月25日,组织学校登记新生信息,审查户口、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进城务工有关证明等相关资料,做好新生入学的相关工作。8月31日之前,各中小学校要将学生入学通知书及时发放到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手里。
4.加强学籍管理,监控学生跨县(市)区流动。要切实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不得到非服务区进行招生宣传,招揽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控制区内转学、插班,凡确需要转学、插班的,必须经过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三、工作要求
1.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家庭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根据实际,组织教师深入学生家庭走访,了解学生实际困难,研究帮扶助学措施,消除学生辍学隐患,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权益,确保新生入学一个不能少。
2.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发现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入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以在家学习的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3.各招生学校统一登记新生信息,审查户口、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并做好新生入学的相关工作。
4.严禁学校超范围招生,对学校擅自超范围招收的学生,区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不划拨生均公用经费。由于违规招生造成后果的,将给予学校校长行政处分。
5.加强小学直升初中生源保障。确保区内各小学毕业班学生就读铁山一中报到率达到95%以上。
6.实行招生行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招生规定、保障生源不力的学校及个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晋级资格,并实施年度绩效工资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