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相关要求,现就2025年春季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补充学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学历的对象
自2025年起,选择“在读应届毕业生”身份,以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在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须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无需线下提交《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或“非在读人员”)身份,以有效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无需补充学历。
2025年春季认定数据已经完成归档,持证人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查询”栏目下实现在线查询。未补充学历信息的应届毕业人员无法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到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操作流程
学历补充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在“认定登录入口”通过前期认定阶段使用的个人账号登录系统。
(一)新增学历信息
进入“个人信息中心”,选择“学历学籍信息”,在“学历证书信息”处点击“新增”。
(二)学历信息核验
选择“授权学信网学历”,扫描二维码授权获取学信网学历信息。核验成功后,学历状态应显示为“已核验”。
(三)补充学历信息
返回“查询报名信息”,找到已通过的认定记录。点击“补充学历信息”,系统会显示个人中心的学历列表。
选择符合相应教师资格种类认定要求的已核验学历信息,点击“设置为补充学历”按钮,即可将该学历补充至该报名信息中。
提示: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选择已核验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全日制专升本应届毕业生选择已核验的专科学历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无法通过系统审核。
补充学历后,原系统报名信息和纸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不会变更、不受影响。
(四)审核补充学历
申请人在7月16日(认定机构的系统工作结束时间)前提交的有效学历补充信息,已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
7月16日之后,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补充信息须由原认定机构进行逐人审核。申请人完成补充学历且经原认定机构审核通过后,系统将即时开放显示申请人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号码信息。
(五)修改补充学历
经认定机构审核,补充的学历信息与报名材料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相应教师资格种类认定要求时,系统会在认定信息下方显示相应的提示信息,申请人须按要求补充符合相应教师资格种类认定要求的已核验学历信息。
在补充学历信息页面中,将已选择的学历进行“取消补充学历”操作,取消成功后可修改该学历信息或选择另一条符合要求的学历“设置为补充学历”。
具体操作问题可在本公告附件中详细查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的“3.3.7. 补充学历信息”。
三、咨询方式
(一)前期未填写正确毕业证书编号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应及时向本人毕业高校反馈,由高校集中告知相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对提交错误学历信息的申请人逐人作出“审核不通过”处理后,申请人才能重新修改补充学历。
湖北师范大学:0714-6515109
湖北理工学院:0714-6352407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0714-5221151
(二)对认定机构作出的学历补充审核意见不理解或不清楚的申请人请联系相关认定机构。
1.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补充政策问题以相关县级认定机构解释为准。
黄石港区教育局:0714-6384212
下陆区教育局:0714-6577172
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0714-6390938
2.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学历补充政策问题以市级认定机构解释为准。
市教师发展中心:0714-6350836
(三)如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后,仍然存在无法解决的技术操作问题,请申请人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中国教师资格网:010-56761296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黄石市教育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