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新港园区社发局: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照“市级统筹、县(市、区)为主、属地管理”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机制,为依法保障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一)摸排学位供需情况。各地要主动加强与人口信息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合理预判区域学位供给情况。对出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给紧张情况的区域和学校,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适时调整招生入学政策。持续增强学位资源供给,在新建学校、改扩建现有
学校的同时,依托有条件的、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积极挖潜扩容、扩大优质学位供给。
(二)科学划定招生片区。各地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实施多校划片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要求。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全覆盖,民办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民办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对有停办风险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三)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入学。严禁各类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面试、评测、人机对话、收取简历材料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通过收集学生就读意愿、获奖证明、荣誉称号、质量监测成绩或等级等各类信息,提前锁定或筛选生源。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一)依法保障入学权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以在家或在培训机构等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分类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以随班就读为主、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适宜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落实好国家、省、市的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处理好各类优抚对象的入学事宜。完善“长幼随学”服务机制,符合生育政策且子女落户在本地的家庭,在符合所在县(市、区)招生入学基本条件、接收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根据统筹类别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二孩(三孩)与一孩同校就读,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三)压实控辍保学责任。学校要落实“一月一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核实缺勤学生情况,对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并向主管教育部门报告。各县(市、区)要落实“县区一季度一复核”制度,对各校报送的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数据进行复核。
三、规范优化招生行为
(一)便捷招生录取流程。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要求,全面实现入学招生全流程线上办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收集报名信息,不得通过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切实保护学生及家长隐私。新生登记注册统一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网址:http://zwfw.hubei.gov.cn)或“鄂汇办”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登录,选择“黄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申请填报(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办理时间全市统一为:七年级新生2026年6月15 日08:00至6月30 日18:00,一年级新生2026年7月1 日08:00至7月15 日18:00。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记的新生,可按照各地要求补办手续,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深化违规招生治理。各地要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不折不扣落实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招生入学管理要求,共同维护教育公平,构建我市良好教育生态。各地要持续加强违规招生“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提前承诺录取、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炒作“中考状元”、重点高中学校录取人数,严禁以各种手段干预学生家长报名及注册等各类违规行为。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向家长宣讲从2028年起,中考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且在籍在校满三
年的学生才可享受黄石二中分配生政策。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各类媒体错误解读招生政策误导家长等行为。
(三)加强新生入学管理。严格执行新生均衡编班要求,要按照班额要求及比例相对均衡、随机等原则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不得按照学生成绩编班,不得 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 班。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从学 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擅自删除电子学籍信息。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管理。要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作为解决招生入学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6月10 日前,将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招生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9月15 日前将本地招生入学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教育局。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全面准确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政策宣传,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等,通过《致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家长的一封信》、招生平台操作手册和宣传视频等方式,积极引导学生家长使用招生平台,确保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化监督问责。各地要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凡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市教育局将对各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联系方式:6352058 邮箱:jjk6352058@163.com
附件: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规定
黄石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9 日
附件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规定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 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 “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 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